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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精)(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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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精)(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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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精)一

重点围绕践行“四讲四有”、弘扬井冈山精神四个学习讨论专题分别查找问题。

1.认真查找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精神空虚,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党的意识淡化,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入党动机不纯,思想上没有完全入党,入党前后差别较大等问题。

2.认真查找在实事求是、改革创新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精神萎靡不振,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不敢改革创新,固步自封,创新意识、进取精神消退;不担当,不作为,缺乏面对困难的勇气,没有解决困难的信心,遇到矛盾绕道走,不善于破解难题,不敢承担责任,不起先锋模范作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做实事,工作拖沓,调查研究不深入,谋事做事脱离实际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带头学习实践能力不足、创新创业意识不强等问题。

3.认真查找在艰苦奋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不实,拒腐防变的意识铸得不牢,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反弹;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放松自我要求,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学习消极懈怠,玩风盛行,沉迷游戏网络等问题。

4.认真查找在践行党的宗旨、联系和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高高在上,群众观念淡漠,服务意识弱化,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假公济私、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利己主义严重,服务意识差,社会责任感缺失,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等问题。

1.在学习讨论中查找问题。

要围绕四个专题,有针对性地查找重点问题,组织师生党员在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讨论时,结合本单位和党员自身实际情况,查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

2.结合讲党课查找问题。

各级党组织书记在讲党课时,要注重查找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3.区分层次和类型查找问题。

要注重区分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不同层次,区分不同类型、不同层级、不同学制高校学生党员的具体情况,分层分类查找问题。

4.其他多种形式查找问题。

坚持“面对面”与“背靠背”、“个别听”与“集体谈”、“走进师生群众听”与“组织师生群众评”相结合,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组织议、互相帮”等方式,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同时,通过公布专用信箱、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以及调研座谈、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查找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

有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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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工作述职报告

篇一: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抓好党的建设,提出了“管党治党”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对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进行科学化的顶层设计。在江苏视察讲话时,习近平总书记首次将“从严治党”提升到“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推动从“一时严”向“常态严”转变,从“重点严”向“全面严”转变,从“被动严”向“主动严”转变,增强了管党治党整体性、系统性,为做好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把握大局大势,树牢党建责任观念。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释放的信号非常明确,就是要求我们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聚精会神抓党建,一心一意谋发展。组织部门作为党委抓党建的职能部门,肩负着管党治党的重要使命,抓好党建义不容辞。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将抓好党建作为组织部门的首要职责、组工干部的看家本领,明确新重点、运用新思维、整合新优势,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生态,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

突出严字当头,明晰党建责任清单。回答好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发出的“治党三问”,关键是要严明和厘清抓党建的责任清单,着力解决责任不明、考核不严、追责不力的问题。要分层级明确书记责任清单,探索书记列题承诺明责、领题调研知责、选

题破难履责、专题讲坛论责等办法手段,促使书记领航党建工程,营造“书记抓、抓书记”的党建氛围。要分领域量化党建责任清单,条目式明晰机关、街道、村居、学校和企业等单位党委(党组)抓党建的职责内容,确保不留空白、不藏盲点,将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要分条块厘清部门责任清单,统一规范党委职能部门的党建职责,统筹配置党建领导小组的工作力量,共同研究党建难题,合力落实党建任务,真正建立起书记领航、条块协同、部门互动的良好党建工作格局。

坚持实处发力,推动党建责任落实。当前,有些基层单位和机关部门党建工作抓得不严不实,根本原因还在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失之于宽、浮在面上。要工程化推进党建工作,像抓经济工作一样,实行年初定目标承诺、每月抓跟踪问效、岁末严考核评价,促使各级党委(党组)守好“主阵地”、各级党组织书记种好“责任田”、党委其他同

志管好“分担区”。要将党建成效作为干部考评硬杠杠,谈心谈话要谈党建、述职报告要述党建、群众评议要评党建,在落实党建责任中考察识别干部,形成重视党建的干部考评导向。唯此,才能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地生根”,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篇二: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的建设从战略高度进行新谋划、新布局,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全面从严治党说到底是个责任问题,特别是落实主体

责任更为关键。如果党委不能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从严治党只能是句空话。

一、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

(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陆续推进并形成了治国理政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全面从严治党是顺利推进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党要带领全国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首先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自身建设搞好,锻造坚强领导核心。当前,治党不严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基层组织纪律松弛、软弱涣散,缺乏战斗力;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突出;跑官要官、各自为政搞“小圈子”等不良风气盛行。这些问题的存在,管党治党责任不清、落实力度不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全面从严治党,如果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当前,只有明确各级党委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才能解决好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我们党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群众的主心骨,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去实现我们的宏伟目标。

(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反腐败形势发展的迫切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

从腐败程度上看,腐败现象趋于严重化,系统性腐败、塌方式腐败不断发生,窝案串案时有发生,“小官大贪”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在高压反腐态势下,有些人还在顶风作案、我行我素。从特点上看,非常“复杂”。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共存,体制内和体制外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同在,利益关系盘根错节,腐败问题和政治问题相互渗透,严重危害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统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落实主体责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更为重大。严峻的形势、艰巨的任务,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判断和战略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从严治党,汇聚全党之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攻坚战。

(三)落实主体责任是党委责无旁贷的职责。党章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非常清楚地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的事。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要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党委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这是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更是党委工作的本职回归,是法定之责。

二、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去年以来,中央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宁夏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

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

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

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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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精)三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压实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区委、区纪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结合区经济发展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局党组领导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承担领导、组织、推动、落实的重要职责,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年初召开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议,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任务。

2、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全局目标管理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我局承担的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园区发展、全区综合考核、能源节能降耗等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3、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廉政责任分解。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体系。

4、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全面了解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组织整改。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査考核工作,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每半年向区纪委专题报告1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6、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始终做到“五个必须”。

6、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始终做到“五个必须”。

8、尊崇党章,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三)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9、完善和落实每月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员学习制度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10、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每半年分析形势,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和主动权。

11、开展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坚定政治立场。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及中央、省、市、区一系列关于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共产主义信念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12、开展党纪党风警示教育。每年开展2次警示教育,通过因经济、财务等犯罪入刑人员现身说法来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组织学习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使广大党员干部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规定》,认真执行干部任职民主推荐、考察、谈话、公示、报批等程序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规范。

14、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实绩考核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15、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为官不为、不廉、不勤”等问题。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认真贯彻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

16、严格执行拟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抓好新任干部任前廉政教育,确保用人权的正确行使。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7、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制庋化建设。组织开展新《章程》的学习,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强化党的意识。

18、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年内按期完成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19、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工作。

20、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推进党务公开。

(六)加强作风建设

21、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区委加强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坚决纠正“四风”,完善公务接待、财务管理、考勤等作风建设等相关制度,把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22、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深入推进局机关反对“四风”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同志进行廉政约谈,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回潮。

23、加强对局党组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定期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和通报,杜绝在项目审批、综合考核、园区建设中出现违规违法行为,以严明的纪律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24、完善并落实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决刹住公款请吃、公款娱乐、公款送礼、奢侈浪费及“慵懒散”等不正之风。

25、继续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活动,局党组要根据前期排查出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方案,推进落实整改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动整改纠正,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以适当方式内部通报。

(七)加强纪律建设

26、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更加严格。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服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干部职工的遵纪守制情况,杜绝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聊天、玩游戏等现象。

27、做好廉政风险点防控排查工作,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明确风险等级,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开展廉政提醒、谈心谈话,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八)加强制度建设

28、每半年召开一次局党组会,总结半年或全年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任务,并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29、党自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

30、年底前局党组向区委、区纪委书面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班子成员向局党组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1、严格落实述职述廉述德制度,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开展述职述廉述德工作。

32、健全完善党委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工作机制,自觉接受指导和监督,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议事决策规则,凡重大事项、干部任用等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决策水平。

34、建立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通报制度,对单位或个人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在一定的范围内及时通报。

(九)深化政治巡察

35、持续巩固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不断深化整改落实,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36、切实抓好省委巡视市委反馈相关意见整改,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有效整改落实。

37、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实施问究。

党组书记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1、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列入日常重要工作议程,主持召开党组会,分析研究、部署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批办督办。

2、研究制定党组、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和局、局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工作落实。

3、组织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廉政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自觉筑牢廉政自律思想防线。

4、继续推进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根据前期排查出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方案,推进落实整改。要带头落实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动整改纠正。

5、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每半年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大事项,部署安排风险点排查等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

6、严管班子、严带队伍,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其他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7、加强对局机关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检查指导,对落实不力的,进行廉政谈话,督促整改;对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严肃查处。

8、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局机关支部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年内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9、持续抓好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举反三整改问题。

10、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及时研究部署作风建设工作,对全局重大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及时提醒,每半年听取作风建设情况汇报1次。

11、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对疑难信访和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问题,采取现场办公现场督办等方式协调解决。

12、认真接待重要的来信来访,落实群众来信阅批制度,对重点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及时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13、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科加强民主决策,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1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千部选拔任用的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

15、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等,当好“领头雁”。

16、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作风建设规定,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良好形象。

17、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18、加强督促指导,对一些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重点工作实行点题汇报。不定期开展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级领导班子正职廉情约谈,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强提醒告诫和监督约束。

19、年底向区委、区纪委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局党组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协助党组主要领导履行主体责任。

2、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我局承担的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园区发展全区综合考核、能源节能降耗等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每半年向局党组报告1次分管范围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3、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全年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大事项,部署安排工作。

4、加强经常性廉政教育,组织推进分管范围内的廉政文化建设,与分管科室负责人提醒谈话不少于2次,对分管科室人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对发生的不正之风或不廉洁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

5、结合工作实际,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健全长效机制。

6、组织分管科室经常性开展党风党纪、廉政警示等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筑牢廉政自律思想防线。

7、继续推进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分管科室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活动中排查出的问题清单和制定的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整改。

8、积极参加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9、密切联系群众,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指导不少于4次;主动接待涉及分管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对举报、诉求及时批办、跟踪督办。

10、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客观公正研究决策“三重大”事项,涉及分管事项规范抓好落实。

11、组织分管科室认真抓好巡视巡察相关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全面整改问题。

12、持续加强分管科室作风建设,及时研究部署、督促推进,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分管科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服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干部职工的遵纪守制情况,杜绝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聊天、玩游戏等现象。

13、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等,当好表率。

14、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良好的形象。

15、年底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有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精)四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规范“三会一”制度意见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规范“三会一”制度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直机关基层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现就进一步规范“三会一”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教育引导党员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规范“三会一”制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有效解决突出问题,防止党内组织生活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准确把握“三会一”制度的基本原则 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简称“三会一”)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制度,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的必要措施。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又称支部大会,是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党员大会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在支部大会闭会期间,由支部大会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会负责支部日常工作。

1、支部大会的职权 (1)定期听取、审议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2)认真讨论本单位中心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

(3)选举支部委员会、支部书记和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支部书记以及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

(4)讨论本支部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包括:讨论并决定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并决定党员退党、除名和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

(5)不设党小组的党支部,负责落实组织生活会的召开、党员的教育管理等。

(6)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

2、开好支部大会的基本要求 (1)按时召开支部大会。不设党小组的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设党小组的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任期届满时按规定召开支部大会。

(2)支部大会的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支部工作需要确定。会前,应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党员,做好充分准备。

(3)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应按时参加支部党员大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党员大会,全年不得少于四次,因故不能到会者,要履行请假手续。

(4)支部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不在时,由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其他委员主持。

(5)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6)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支部大会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7)支部大会要做好会议记录。

(二)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党员在7人以上的应设立党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对全体支部党员负责,同时,也向上级组织负责,接受上级组织领导。

1、支部委员会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定。

(2)讨论制定完成中心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保证监督中心工作的正确方向和任务的完成。

(3)做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支部的自身建设。

(4)处理好支部的日常事务,按期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5)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

(6)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2、开好支部委员会的基本要求 (1)支部委员会会议是实行集体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2)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支部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3)根据工作需要,支部委员会也可召开扩大会议,吸收有关人员列席,听取意见。

(4)支部委员会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支部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委托副书记或一名委员召集并主持。

(5)由支部书记或者书记委托的会议召集人确定会议议题,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做好会议准备。

(6)会议期间,主持人要向与会人员报告会议议题,介绍有关情况,提出有关要求;会议要围绕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决议。

(7)支部委员会要按照分工认真实施会议决议,并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8)做好会议记录,通报会议情况。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由党小组长负责召集主持,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

1、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讨论党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和党支部决议,研究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落实支部分配的任务; (2)听取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汇报,检查党员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

(3)突出政治功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

(4)讨论自身建设工作,如改选党小组长、酝酿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研究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等。研究讨论的结果是建议性质的,不具有决定性。

2、开好党小组会的基本要求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减。年初,应当根据党支部工作安排,做好年度计划。执行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的调整。

(2)每一次党小组会前,党小组长都应当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支委研究确定具体内容,并将议题事先通知本小组的全体党员。

(3)党小组会上,党小组长应当围绕中心议题,引导党员充分讨论,形成共识。每一名党员都应当积极参与,充分发表意见,深入研究问题。同时,注意防止漫无边际,离题太远。

(4)每次党小组会结束前,党小组长都应进行归纳,作出小结,确定需要落实的具体事项,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及时督促检查议定事项落实情况。

(5)党小组长应当及时将会议情况向党支部汇报,记录本一般由党小组长负责保存。

(四)党 党是党组织以授形式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有效方法,是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要体现坚持突出党性、理论联系实际、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按期开展和与实际需求相统一的原则。

1、党时间 每季度上一次党,也可按实际需求予以安排。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每年至少为党员讲一次党,可邀请其他党员领导干部、专家学者讲授党,党讲授者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外请授者须进行必要的身份审查。提倡开展普通党员讲党活动。

2、党内容 党教育的内容和形式都要符合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突出党性教育。党教育的具体内容,应当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结合机关党员的实际,针对党员关心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统筹安排。

3、上好党的基本要求 (1)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缺席。

(2)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听党。

(3)要围绕党主题,组织党员讨论交流,把党讲授引向深入。

(4)每次党要认真做好记录。

三、认真负责,抓好“三会一”制度的落实 各级党组织要把抓好“三会一”制度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举措,坚持开展,注重质量,抓好抓实,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机关党委要对“三会一”开展情况要进行定期督促检查,每年对各支部“三会一”情况进行公示,并作为星级评定的重要内容。党支部要建立“三会一”工作台账,详细记载党员参加“三会一”情况,并将此作为民主评议党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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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精)(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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