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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电影《长津湖》观后感日记(推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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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电影《长津湖》观后感日记(推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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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观后感文章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观后感精彩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精选电影《长津湖》观后感日记(推荐)一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在电视剧《 》中植入广告一事,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是以品牌内容植入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公司,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开展合作,利用其传媒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选择和剧情的精心设计,在其合作方投资制作的电视剧《 》(以下简称“该剧”)中,通过品牌植入方式展现甲方企业的产品、品牌、logo、口号或企业名称等(以下简称“品牌植入”)。

在签署本合同前,甲方已通过乙方介绍、提供资料等方式对拟实施品牌植入的电视剧的基本剧情有了充分了解,确认通过本协议约定合作有利于其产品、品牌的宣传和推广;乙方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而将该剧的品牌植入资源给予甲方,并因此放弃或拒绝了其他与甲方同行业品牌植入的合作机会。

植入品牌名称:

第二条:植入载体的基本条件

1、剧名:《 》

2、剧集数: 30集

3、主创人员 :等

4、首轮播出平台:4家省级电视台;二轮播出平台:卫视播出。

5、首轮播出时间预计:20xx年寒假

第三条:合作形式及费用

合作形式:饮品首席赞助商;费用:130万

1、本合同约定甲方品牌元素以情节展现、声音和道具展示等形式植入该剧,累计时长不少于600秒(10分钟),具体内容及展现形式见合同附件。

2、赞助企业作为首席赞助商在每集片尾予以单屏出现。

3、赞助企业参加本剧的各类宣传活动及新闻发布会。

4、该剧电视剧每集片头呈现企业单位一名主要领导人名字,担任监制或策划职务。

5、本剧每集结尾突出产品标识及企业名称。

6、根据剧情需要,在首席赞助单位进行实地拍摄。

7、首席赞助单位主要领导人及相人士参加该电视剧的开拍仪式暨新闻发布会,首席赞助单位领导人讲话,新闻媒体在对该剧的关报道中,专业提及企业对该剧的支持和作用。

8、本电视剧如获奖,首席赞助单位主要领导人参加颁奖仪式,分享该剧成功拍摄的支持和作用,并为独家赞助单位制作奖杯。

9、制作与首席赞助单位有关的现场拍摄花絮或网络短剧用于互联网视频点播宣传。

10、以剧组名义制作、体现首席赞助名义的促销品。

11、企业领导或有关人员(仅限1人)可根据剧情合理参加部分角色出演;

12、向首席赞助单位赠送全剧光盘10套。

13、在本剧的vcd、dvd光碟上,均为鸣谢字幕形式作为市场营销。

14、宣传册附有企业的形象广告及文字宣传等。

15、联系有关领导人和知名人士为该单位题词。

第四条:广告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广告费:合计为人民币 130万元(¥壹佰叁拾万元)整。

2、广告费支付方式:甲方分二期付款,将广告费汇入乙方的银行账户。

3、乙方帐户资料开户行:

第一期,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付款70%,计 91万元(¥玖拾壹万元 )整。

第二期,本合同约定的电视剧通过政府审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该剧发行许可文件及以及首播电视台播出安排书面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付款 30 %,39万元(¥叁拾玖万元)整。

4、乙方帐户资料开户行: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保证按本合同书明列的权益所载的数额,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2、甲方负责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电视剧拍摄所需所有道具物料及实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企业logo及标准色、标准字、商标注册证明、专利证书、广告材料的肖像使用许可合同、宣传图片、招贴画等相关文件资料及实物产品。

3、甲方保证对所需发布广告的产品及/或服务具有合法、独立的经营权;保证其提出的植入内容方案及提供的资料、信息的合法性及真实性;甲方保证合法拥有其商标、商号、企业名称、标识、技术成果等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不会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利或公共利益。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违法或侵权的责任由甲方独立承担。

4、拍摄过程中需要增加超出已确认品牌内容广告范围的权益,由双方另行协商甲方的付费价格;应甲方要求,在后期编辑中对已确认过的情节、道具和声音等品牌内容广告形式再次进行修改而增加的电视剧成本由甲方负责。

5、该剧中进行甲方客户品牌植入,但不构成其中演员对植入品牌的代言或许可甲方可使用品牌植入的情节、画面;为避免演员肖像权等相关法律纠纷,甲方不得擅自截取剧中人物形象单独用于平面、音像广告等使用,否则构成违约和对演员的肖像侵权,相关法律责任由甲方全权负责,并支付相应赔偿。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责甲方品牌元素在该剧的具体植入执行保障,监督植入广告拍摄制作,协调处理拍摄过程中产生的意见分歧。

2、乙方保证协助和督导制作方,将甲方品牌以自然并尽可能明显的方式植入本剧,但电视剧属于艺术品,要尊重导演的艺术再创作。

3、乙方承诺甲方做品牌内容广告的电视剧通过dvd发行、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播出时均不再收费。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格式提交甲方品牌植入工作进展汇报和相关资料。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未能履行本方责任,导致甲方没有享受到合同书所述的各项品牌内容传播或者播出服务,甲方可向乙方要求赔偿未履行部分的经济损失并主张支付未执行权益应付款总额2%-5%的违约金。

2、甲方全部植入内容在本合同约定的电视剧播出时,如展示时间未达到本协议约定的不少于 10分钟的要求,乙方须提供自己公司平台上其它电视剧或电影资源,或者本剧宣传资源,经甲方认可后,予以无偿制作和播出未达时长的等价权益。

3、本合同约定的电视剧自开机之日起18个月内无法播出时,乙方承诺甲方可拒付本合同剩余款项,同时,乙方提供自己公司平台上其它电视剧或电影资源,经甲方认可后予以无偿制作和播出甲方在本合同中已付款部分的等价权益。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按时提供在广告执行中所需的部分物料和实物产品。如甲方未按时或者所提供的供物料不符要求而造成的电视剧成本增加,由甲方负责,并支付乙方本合同总额2%-5%的违约金。

第八条:商业秘密保护条款

1、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不与对方的客户、合作伙伴及竞争对手进行业务接触、商洽或了解对方向其客户的报价信息或与其合作伙伴的经营模式等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书及以往所订之相关合同的任何信息及细节泄露给第三方。如因此造成任何损失,均由违约一方赔偿给另一方。乙方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剧本、音视频、图像、技术数据。

2、鉴于电视剧拍摄过程的保密性要求,所有拍摄资料的获取都要取得制作公司的授权,甲方在出席剧组相关活动或莅临拍摄现场时要严格遵守拍摄纪律,不得私自拍摄任何资料,不得将剧组拍摄具体内容通过任何渠道对外发布。

3、本合同项下双方的保密义务,延及双方聘用的员工、工作人员,如因其员工、工作人员导致本合同保密义务的违反或商业秘密的泄露,则由该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不可抗力

若发生不可抗力,则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对不能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本合同的行为不承担责任,但须在14日内将不可抗力的事由通知另一方,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减少损失。

第十条:其它事项

1、甲方同意并确认,其不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获得有关该剧的任何知识产权,该剧的全部和完整的知识产权归该剧制作方所有,制作方在全世界范围内以任何方式发行该剧或对该剧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开发均无需征得甲方的同意,亦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未经制作方和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该剧的任何部分,无论该部分是否包含展示甲方产品的情景。

2、本合同的附件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3、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书面协议的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联络与送达

1、甲乙双方指定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本合同项下有关文件的送达与确认,均可与对方指定联系人联络并送达。以当面递交方式送达时,递交视为送达;以邮寄、快递方式送达时,收件人收到邮件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邮件成功发出并收到对方回复(包括自动回复)时,即视为已送达。

2、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均应提前告知对方,否则送达至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即为有效送达。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合同期限: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完成履约时自行终止。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有关事项进一步落实和未尽事宜,双方可再进行协商并达成书面约定,此类书面约定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及其工作人员关于特定情节、费用数额等的确认文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

精选电影《长津湖》观后感日记(推荐)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鉴于电影片《__________》(以下简称“电影片”)已经摄制完毕,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此解散此前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联合摄制电影片合同确立的联合摄制项目,并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提请对联合摄制项目的经营记录、会计记录和账簿进行全面审计。审计单位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双方保证依该审计结果协调最终财产分配方案。

第二条 联合摄制项目解散后,对于那些应当由联合摄制项目承担的债务及费用,如果在计算联合摄制电影片的利润和亏损时未计算进去的,该债务及费用应由甲乙双方按照联合摄制电影片利润分配的比例承担。

第三条 联合摄制电影片所涉及的全部有形财产,在联合摄制项目解散后进人清算程序,由双方的财务人员共同列出清单按比例折算,归还给甲乙双方或按照双方同意的折价出售。清算后的收益应按照以下顺序分配:

1.支付清算费用和创作人员的工资及其相关保险等费用;

2.支付所欠税款;

3.清偿对外债务;

4.按照甲乙双方投入资金的比例分配剩余资金。

第四条 对于拍摄电影片所带来的无形财产及其衍生权利,应当作为未分配的共同产权由甲乙双方所有,并以甲乙双方共同的名义予以保护。这里的无形财产及其衍生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电影片著作权、商业运作中衍生出来的其他具有财产性质的著作权、商品名称使用权和商标权等。

第五条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出卖或自由处置属双方共有的无形财产及其衍生权利,也不得擅自出卖或自由处置其在无形财产中的份额。

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亦不得以此无理限制对方实现其个人权利。

第六条 甲乙双方约定,对于因商业运作电影片而在世界范围内所得收益应按照双方在联合摄制电影片合同中约定的比例分配。此类商业运作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情形下的续集编纂,重新制作,改编成电视剧、戏剧、广播剧以及小说化、广告等形式。

第七条 如果甲乙双方将电影片出售、许可他人商业利用或者作出了其他形式的处置,相应的第三方要求甲乙双方对电影片进行修改的,则甲乙双方应当按利益分配比例承担相关费用。

任何一方明确表示不参与上述修改,另一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但必须保证不减损电影片的可预期商业利润。修改方有权获得因此修改产生的全部利益。

第八条 如果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商业运营中希望利用电影片,只要该项目因此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其有义务将该利用事实告知对方,并提供机会使对方能够按照其在该项目中的盈利份额加人到该商业项目中。

如果对方不愿意参与该项目,则希望进行该商业项目的一方应支付相应补偿额。补偿额应相当于甲乙双方共同将该项目所涉及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时,该不参与方应得的权利转让费用。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补偿额也可以低于公平市场交易价格水平。

第九条 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希望将其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则应当以书面形式将其意图通知电影片共有方。

电影片共有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享有根据书面通知载明的价格和条件决定是否购买意图转让方份额的优先权。若电影片共有方未能在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行使其优先购买权,或者未能按通知载明的条件完成购买,则意图转让方有权按通知书载明的条件转让给第三方,但其应立即将转让协议副本和转让声明送达该电影片共有方。

若意图转让方出于任何原因未能将其权利转让给第三方,而后希望转让给他人的,则电影片共有方在此情形下同样享有新的优先购买权。

第十条 本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对甲乙双方和受让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包括具体工作的执行者、管理者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无效或履行不能,以及具体情形适用中本合同的某些条款一定程度的无效或履行不能时,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甲乙双方保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履行有效条款。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为实现合同目的就所需的一切资料和文件进行协商并达成相关的合同。

对应当签署的资料和文件,任何一方不便签署时,应指定对方为不可撤销的签署代理人,由其签署该资料和文件,除非该资料和文件与本合同的条款不一致。

第十三条 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就联合摄制项目解散所达成的惟一合同,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此之前的任何协议、承诺、修订、协商或者陈述,如果在本合同中没有明确提出,则一律无效。

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不得对本合同进行更改。

第十四条 本合同文本由_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第十五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八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签署。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精选电影《长津湖》观后感日记(推荐)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为电影片《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电影片)的著作权人,该电影片已经/即将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2.乙方为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取得电影片发行资格的法人单位;

3.甲方同意乙方在相应区域和期限内发行该电影片。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电影片的制片单位为,编剧为_______,导演为________,主要演员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二条 电影片正片长_____分_____秒。

第三条 乙方发行电影片仅限于电影院放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通过有线电视、无线电视、网络以及其他任何媒体对电影片进行播放。

第四条 乙方发行电影片的区域为_______________(下称发行区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发行区域外发行电影片。

第五条 乙方发行电影片的期限为电影片在本合同第四条确定的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持续____天(下称发行期限)。

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内的首映日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发行期限届满后继续发行电影片。

第六条 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和发行期限内票房收人的百分之____归甲方所有。乙方向甲方支付电影片票房收入分配额的时间、方式、甲方账户信息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七条 乙方应于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每____天以传真形式向甲方报送一次该期限内电影片票房收入的财务报表。

第八条 乙方应保证发行区域内放映电影片的电影院所上报票房收人的真实性,若乙方或电影院瞒报或漏报票房收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瞒报或漏报票房收人额____倍的赔偿金。

第九条 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和发行期限内的放映票价不得低于¥____元。若电影片实际放映票价低于此金额,以此金额为准计算电影片票房收人,若电影片实际放映票价高于此金额,以实际放映票价未准计算电影片票房收人。

第十条 甲方不得在发行期限内自行或另行委托第三方在发行区域内发行电影片。

第十一条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有关电影片发行必须的全部素材和资料,具体目录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甲方向乙方交付上述素材和资料所产生的费用由_____(甲方/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的电影片发行必须的素材和资料的所有权归属,依据下列第_____种方式确定:

1.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的素材和资料仍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于发行期限结束之日起____日内将其归还甲方,归还所产生的费用由____(甲方/乙方)承担,造成损坏的,乙方应折价赔偿;

2.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的素材和资料归乙方所有,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____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获得适用于电影院发行放映的电影片底片、复制拷贝或主拷贝等本合同附件二列明的素材和资料,但乙方应确保所有素材和资料不被非法复制。

第十四条 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___日内,甲方不得自行或许可第三方出版电影片的音像制品。

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_____日内,甲方不得自行或许可第三方将电影片通过有线电视、无线电视、网络以及其他任何媒体进行播放。

第十五条 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发行期限结束之日,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商业为目的在发行区域内放映电影片,参加电影节或电影展除外。

第十六条 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不得在发行区域内另行发行其他电影片。

第十七条 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发行期限结束之日,乙方有权以任何合法形式在发行区域内的各种媒体上对电影片进行宣传、推广,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 乙方在对电影片的宣传、推广过程中,有权采用电影片的内容自行制作或委托第三方制作宣传片或预告片,有权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电影片编剧、导演、主要演员等主创人员的姓名和肖像,有权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电影片的配乐、词曲等音乐作品,但仅限于对电影片进行宣传、推广之目的。

乙方不必因上述使用行为而向甲方或相关人员支付任何形式的酬金。

第十九条 乙方应于电影片首映日举办首映式,甲方应予以配合,费用由_____(甲方/乙方)承担。

甲方应邀请电影片编剧、导演、主要演员等主创人员按时参加电影片首映式。除首映式外,甲方还应邀请有关主创人员至少参加____次由乙方举办的电影片宣传活动。有关主创人员参加电影片首映式和其他宣传活动的食宿及交通费用由_____(甲方/乙方)承担,费用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第二十条 乙方有权在电影片、宣传片或预告片的片头、片尾字幕以及其他宣传资料中设置自己的署名。署名的具体方式、位置和形式由乙方自行决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应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一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电影片中加载或删减贴片广告。

第二十二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电影片进行除电影院放映之外的其他处置,包括但不限于对电影片进行音像制品出版或电子出版、将电影片改编或拍摄为电视剧或戏剧等其他形式以及发行电影片中的音乐作品等。

第二十三条 乙方除依照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摄制自己的署名外,不得对电影片名称和内容进行任何形式的更改。

第二十四条 在发行期限内,乙方应于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内的电影院放映过程中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他人对电影片进行非法盗版录制。

第二十五条 甲方应获得电影片文学剧本及配乐、词曲等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必要授权,以确保相关人员不会因乙方在发行期限和发行区域内发行电影片而向乙方主张任何形式的权利;否则,相关问题由甲方自行解决,概与乙方无关。

第二十六条 甲方保证:

1.甲方已经依法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者,甲方将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2.甲方为电影片的惟一著作权人,其有权利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或者,甲方为电影片的著作权人之一,其已获得电影片其他著作人授权,其有权利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签署之前,甲方未授权第三方在发行区域内发行电影片;本合同签署之日至发行期限结束之日,甲方亦不会授权第三方在发行区域内发行电影片;

4.本合同签署之前,甲方未以商业目的在发行区域内放映电影片;

5.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电影片在技术和艺术质量上均应为合格产品,且电影片已经完成拍摄以及配音、音乐、音效合成、字幕等后期制作,适合用于电影院放映;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 乙方保证:

1.乙方已依法获得《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

2.乙方有权利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期限内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间等同于中止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发出通知后的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双方应就不可抗力立即进行协商,寻求一项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尽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等。

第二十九条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___天且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电影片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决定停止发行、放映;或者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决定经修改后方可发行、放映,但电影片著作权人未予修改或修改未通过而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决定停止发行、放映的,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合同解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三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

1.乙方被吊销《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

2.乙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乙方在本合同第二十七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依据本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相应资料,接到乙方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2.甲方在本合同第二十六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发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或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四条 除本合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 甲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1.若未出现本合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2.若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本合同终止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六条 乙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1.若乙方未依据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按时、足额地向甲方支付甲方应得的电影票房收人额,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金额的百分之 ____作为违约金;

2.若未出现本合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3.若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扉页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三十八条 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不得对本合同进行更改。

第三十九条 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四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文本由_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四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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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电影《长津湖》观后感日记(推荐)四

1月6日夜晚,我们六年级全体同学观看了一部名为《花木兰》的电影,描述了汉代英雄花木兰替父从军的故事,义无反顾地装成男儿,后又光荣还乡的历史故事。

我们都知道花木兰这个英雄替父从军的故事,但她在战场战胜心中对于死亡与战争的恐惧的故事,更令人动容。

当时,汉朝边境匈奴来犯,朝廷招兵。花木兰因为心疼父亲体弱多病,扮成男儿上战场打仗。

当姑娘第一次在战场上施展高超的武术,第一次要杀死敌人时,她犹豫了。但一个响亮的声音在耳边:“杀!这是军令!”她下手了。

夜里,那个人教她面对内心的恐惧,大吼:“我不怕你!”那个人,叫文泰。但当花木兰喊后,她真的战胜恐惧了吗?答案是否定的。

不久以后,已是花将军的她,又一次害怕了,害怕了战争,害怕了千千万万兄弟的生命逝去,她天天活在忧虑中,期盼战争停止。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适时响起:“花木兰,你害怕战争,痛恨战争,谁不是呢?但如果我们不杀敌,敌就杀我们。如果你再这么懦弱,代价就是更多兄弟的命!”这个声音正是文泰的。终于,文泰的假死,激励了花木兰,她又一次面对残恶的匈奴人。这一次,她冲了上去。

这个社会,弱肉强食,是一个没有硝烟的战争。现在,无情胜有情,胜利才是最终的目的。只有胜利了,才不会有更多的愁萦绕在心头。

故事结尾,文泰与花木兰相爱了。这战火中的真情,是特属于战火的。记住,无情胜有情,因为无情生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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