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瓜果买卖合同书(精选3篇)
合同编号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品种、数量及价格(可另附表)
第二条种植地点与种植面积
种植地点:
种植面积:
第三条质量要求
瓜果的产品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执行。
(一)有机食品标准。
(二)绿色食品标准。
(三)安全卫生优质农产品国家或地方标准。
(四)无公害食品标准。
(五)双方约定标准:
第四条包装要求
(一)包装方式及要求:。
(二)包装物由方提供,费用由方承担。
第五条交付和货款支付
(一)交付的方式按下列第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段送至。
2.实行提货的,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段至提货。
(二)货款的支付按下列第项执行。
1.即时结清。
2.乙方应于瓜果交付之日起日内结清货款。
3.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元;甲方交付瓜果后,乙方应于瓜果交付之日起日内结清货款,定金抵作货款或返还。
4.其他方式。
第六条验收
(一)验收内容:
(二)验收地点:
(三)验收时间: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
(一)当市场价格高于或低于合同约定价格的%时,双方可对瓜果价格进行重新协商。
(二)因气候等因素造成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的,双方可另行协商。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交付的瓜果品种、规格、种植地点、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应负责调换,交付瓜果的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应负责补齐,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二)甲方迟延交货的,每迟延一日,应支付乙方约定批次价款额%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提货的,每迟延一日,应支付甲方约定批次价款额%的违约金。
(三)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迟延一日,应支付甲方迟延货款额%的违约金。
(四)因包装物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损失的,由包装物提供方承担相应损失。
(五)其他。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工商部门调解,也可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工商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 (盖章签字)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农作物种子名称、品种、数量、质量
种子名称 :向日葵种子
单位:___________
数 量 :______________
质量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 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种子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出卖人的义务
一、出卖人销售的向日葵种子属于主要农作物种子的,应当是通过审定的种子。
二、销售属于被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种子的,出卖人必须是品种权人或者是品种权被许可使用人;出卖人必须出具植物新品种权证书或者品种权许可使用合同和品种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出卖人有保证销售的种子不存在品种权权利瑕疵的义务。
三、出卖人销售的种子应当附有依据《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的规定制作的种子标签。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和由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种子生产、加工、包装、检验、贮藏等质量管理办法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出卖人对种子质量负责。出卖人提供的种子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不得提供假、劣种子。买卖双方对买卖的每批种子,必须共同取样封存、分别保存,以备种子检验、仲裁、诉讼之用;封存的样品保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五、出卖人出卖的种子,必须按《主要农作物种子包装》国家标准包装,包装费用由出卖人负担。出卖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买受人和种子使用者提供种子的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的说明与有关咨询服务。
六、运输出县或邮寄销售种子的,出卖人必须向买受人提供相应的《种苗产地检疫证或植物检疫证》或者《植物检疫证》。
第三条 买受人的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约订的时间、地点、数量,接收出卖人交付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种子。
二、于在本合同签字时,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种子价款总额的20%向出卖人交付定金;于收到出卖人送交的本合同约定的全部种子时,再支付种子价款总额的70%;另10%的种子价款于本合同约定的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20日内付清。
三、收货后应及时复检。净度、水分两项指标应在收货后的5日内复检完毕;发芽率应在收货(种子经过休眠期)后的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应在收货后该作物该品种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复检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解决。逾期视为种子质量符合约定的质量指标和法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交货时间:是_______ 年____ 月___ 日前;交货地点及发运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费由 _____负担。
第五条 申请种子委托检验、仲裁检验或诉讼检验的费用,由申请方预付。经检验种子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检验费用由买受人负担;经检验种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验费用由出买人负担。
第六条 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提供未经审定的主要农作物种子或者不享有品种权的种子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偿。
二、出卖人提供的种子质量、种子标签、种子包装、种子说明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买受人有权退货;因此给买受人、种子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偿。
三、出卖人逾期交付种子或少交种子的,每逾期1日,须按种子价款总额的2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和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四、买受人逾期支付种子价款的,每逾期1日须按种子价款总额的2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付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和要求买受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买受人没有证据证明存在种子质量、品种权、种子标签、种子包装、种子说明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等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种子的,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可以要求买受人赔偿因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提请买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 本合同经当事人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受人和出卖人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出卖人的《植物新品种权证》、《种苗产地检疫证或植物检疫证》、以及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登记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签约人的代表权或者代理权的证明均作为本合同附件。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或者担保书也作为本合同附件。
买受人____________(章): 出卖人____________(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 年___ 月______ 日 日期:_____ 年___ 月______ 日
有效期限:自 日期:_____ 年___ 月______ 日起至 日期:_____ 年___ 月______ 日止。
合同编号:
卖方: 签订地点:
买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农药的基本情况
编号
农药
名称
商标
或品牌
登记
证号
产品
批号
生产厂
包装
规格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附页或加项)
第二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项执行:
1.合同签订后,买方支付定金 元;卖方交货后,买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价款,定金抵作价款或者返还。买方付款后,卖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2.合同签订后,买方在签约地点当场支付价款,卖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3.其他方式: 。
第三条 交货方式及期限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项执行:
1.合同签订后,在签约地点当场交货。
2.卖方于 年 月 日送货到指定地点 ,运费 元由 方承担。
3.买方于 年 月 日到指定地点 提货。
4.其他方式: 。
第四条 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其他标准:
第五条 验收
1.双方约定于卖方交货后 日内对农药进行验收。
2.包装应贴有标签或者附具说明书,注明农药名称、企业名称、产品批号和农药登记证号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以及农药的有效成份、含量、重量、产品性能、毒性、用途、使用技术、使用方法、生产日期、有效期和注意事项等。农药分装的,标签或者说明书上还应当注明分装单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其他验收内容 。
对质量有异议双方可委托 部门抽样检测。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交付的农药不符合第一、四条规定的,买方有权要求减少价款、补足数量、换货或退货;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卖方应予赔偿。
2.一方迟延交货或支付货款的,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 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3.因农药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予赔偿。
4.其他违约责任 。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 种方式解决:
1.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买卖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
卖方(章): 买方(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