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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一步加强党小组建设实施方案(精)(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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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一步加强党小组建设实施方案(精)(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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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进一步加强党小组建设实施方案(精)一

各县(市)房产管理所、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以下简称《办法》),加强对全市物业服务的监督,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的准入制度,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在我市申报三级(含暂定三级)资质核定、变更的,由贵港市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产局”)负责受理、批准、发证;企业申报二级资质核定、变更的,由市房产局负责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后报自治区建设厅批准、发证;企业申报一级资质核定、变更的,按《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外地物业服务企业进入我市从事物业管理经营活动的,应当到市房产局办理物业资质备案。

二、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核定

(一)凡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办公场所在贵港市行政区域范围,以物业服务为经营内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市房产管理局申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 

(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申报三级(含暂定三级)资质核定的,按《办法》第六条、第九条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申报材料要求真实可信,完整齐全。 

(三)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申报三级(暂定)资质、三级(暂定)物业服务企业申报三级资质,应将相关材料交由市房产管理局办证大厅的物业管理窗口受理,市房产管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核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资质证书。

(四)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应按三级资质的条件申报资质核定,并提交以下资料:

1、贵港市物业服务企业三级(暂定)资质核定申报表(原件一式贰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2、申请报告(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各一份,核原件);

4、企业章程(复印件一份,核原件);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复印件一份,核原件);

6、股东出资比例说明(原件一份);

7、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核原件);

8、企业管理制度(原件一份);

9、原聘用单位解聘证明书复印件;

10、物业管理专业服务人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及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及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工程、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及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各一份,核原件);

11、其它材料。

(五)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核定的三级资质设一年的暂定期。暂定期届满的,其资质证书予以注销。持有三级(暂定)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在暂定期限届满前45日内申请核定三级资质。

(六)物业服务企业的三级(暂定)资质被注销的,不得再申请核定(暂定)三级资质。

(七)物业服务企业申请核定三级资质的,应提交以下资料:

1、贵港市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核定申报表(原件一式贰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2、申请报告(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4、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5、 物业管理专业服务人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及经劳动部门签订的劳动合同,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及劳动部门签订的劳动合同,工程、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及劳动部门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各一份,核原件);

6、承接所有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复印件各一份,核原件);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复印件一份,核原件);

8、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材料(原件一份);

9、企业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原件各一份);

10、原聘用单位解聘证明书复印件;

11、物业服务企业业绩情况(承接的物业项目不属于贵港市辖区内的,应提供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12、其他材料。

(八)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证书的有效期限为5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办法》的相关规定,重新进行资质等级核定。需申报三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45日,按照本通知第(七)项的规定进行申报。

(九)物业服务企业受聘提供咨询、顾问或受聘提供环卫维护、秩序维护、维修养护等单项服务的物业区域,不计入物业服务建筑面积。

《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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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一步加强党小组建设实施方案(精)二

2018年2月,习近平同志在四川考察调研时专程来到汶川县映秀镇漩口中学遗址,向汶川特大地震罹难同胞和在抗震救灾中捐躯的英雄敬献花篮,并三鞠躬。他叮嘱一定要把地震遗址保护好,使其成为重要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汶川特大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遭受的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救灾难度最大的地震,也是唐山地震后伤亡最严重的一次地震。新时代,我们要大力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注入强大精神力量。

抗震救灾精神深刻体现了民族精神。在汶川特大地震天崩地裂的刹那,无数父母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挡住了死神的来路,将生的希望留给孩子。在抗震救灾的伟大斗争中,无数解放军战士、消防队员、医务人员以及全国各地的志愿者不远万里奔赴灾区,一些人甚至英勇地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让中国人在灾难面前如此团结和勇敢?是中华民族的伟大民族精神。抗震救灾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体现,充分展现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团结奋斗的民族品格。正是凭借着这种浸透于灵魂深处的民族精神,中华民族得以穿越数千年历史风雨,岿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伟大民族精神是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底气,也是我们风雨无阻、高歌行进的根本力量。在新时代进一步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就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伟大民族精神。

抗震救灾精神深刻体现了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与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这场抗震救灾中,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得到充分体现。从解放军部队的迅速调动到全国救援力量的迅速集结,从救灾物资的调度到特殊党费的交纳,从抗震救灾到灾后重建,无不反映出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地震发生时,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遭受巨大损害的危急关头,一批又一批共产党员挺身而出、冲锋在前,义无反顾地投入抗震救灾的洪流之中,无愧于先锋队的光荣称号。汶川特大地震10年后,汶川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取得举世瞩目成就,为国际社会开展灾后恢复重建提供了有益经验和启示,进一步展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坚强有力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新时代进一步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就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把我们党建设好、建设强,使广大党员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抗震救灾精神深刻体现了人文情怀与科学精神的有机统一。在抗震救灾斗争中,从国家领导人到普通志愿者,都把同胞的生命放在最高位置,不惜一切代价拯救生命。珍爱生命、尊重生命,是贯穿整个抗震救灾斗争的一条主线。在抗震救灾中,我们坚持科学救灾、有序救灾,坚持把顽强的抗争与科技的力量紧密结合起来,既充分发挥人的能动精神,又充分发挥科技的重要作用。在灾后重建中,我们努力做到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科学重建。这一切的背后正是温暖的人文情怀与理性的科学精神的有机统一。习近平同志指出:“人类对自然规律的认知没有止境,防灾减灾、抗灾救灾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永恒课题。”在新时代进一步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就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要与自然灾害不懈抗争,又要尊重和研究自然规律,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和减轻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作者为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授)

《 人民日报 》( 2018年05月23日 07 版)

最新进一步加强党小组建设实施方案(精)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大举措。穆棱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主动作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面临一些现实问题和困难。为使派驻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更加有力,切实提升派驻监督质效,2022年2月至7月,按照**市纪检监察机关“知行合一4+2工作机制”要求,本人带领调研组,针对目前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初步形成了对策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现状

机构设置方面。**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共设置派驻纪检监察组10个,监督覆盖市直单位52个,实现对所有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监督全覆盖。共配备行政编制30个,每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核定编制3人,其中组长1人(级别同驻在部门副职)、副组长1人(级别同驻在部门内设机构)、科员1人。目前派驻纪检监察组实有人员23人,从年龄结构上看,50岁以上6人,40岁以上14人,30岁以上3人;从学历上看,本科及以上6人;
从工作经历上看,具有五年以上纪检监察工作经验8人,三年以上6人。

履行职责方面。围绕市纪委监委授予的派驻机构权限职责,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参加驻在单位领导班子会议、民主生活会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等方式,对监督部门权力运行关键点、内部管理薄弱点、问题易发风险点等进行日常监督。通过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咬耳扯袖谈话等,动态了解掌握党员干部工作和思想状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抓早抓小。通过专项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综合运用约谈提醒、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线索上报、通报曝光等方式,跟踪督促问题整改。2021年,共参加驻在单位各类会议360余次,与各单位班子成员及重点岗位人员谈心谈话66人次。按照因地制宜、就近整合、区域划分、整体平衡、便于指导、凝聚合力的原则,建立“委机关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乡镇纪委”协作区,采取“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共处置问题线索11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9人,批评教育帮助63人。

监督管理方面。建立了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派驻机构工作分工机制、纪检监察室指导派驻机构执纪审查调查工作机制,制定了《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考核办法》,规范了对派驻机构的管理。实行“一报告三例会”制度,加强了对派驻机构工作的调度和指导。“一报告”即每月报告上月工作完成和推进情况、本月工作计划;
“三例会”即季度工作例会、半年工作研讨会、年度述责述廉大会。2022年初,市纪委监委制定了《“派驻工作突破年”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派驻机构的设施保障、内业管理,以及监督执纪和依规审查调查程序等要求。按照《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将派驻监督职责细化为5个方面39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划定了监督工作责任田,为派驻机构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了可操作依据。

二、目前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中存在的问题

调研组通过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谈心谈话、召开座谈会和组织驻在单位调查问卷等方式,发现派驻机构在履行监督职责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思想认识还存在偏差。个别派驻干部勇于担当精神不够,有怕得罪人思想,上门监督、主动监督、靠前监督意识不强,创新谋划工作不多。部分驻在单位领导干部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支持力度有待提高,主动接受监督意识有待加强。

(二)监督能力还有所欠缺。部分派驻纪检监察组编制人员未到位,面对综合监督单位庞大的组织架构、复杂的人员组成、棘手的具体问题,现有监督力量很难覆盖到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存在监督不平衡的问题。派驻干部大都是业务口转岗,知识结构单一,法律、财经、审计等专业知识储备少,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经验不足,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对监督方式方法把握不准,缺乏精准监督的能力,尤其在发现问题、线索处置等方面工作质量不高,执纪监督能力与履职要求还存在差距。

(三)监督方式还不够丰富。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职责是“监督的再监督”,但是在工作实践中,配套监督制度不够完善,可用的监督手段较少,方式方法多停留在参加(列席)会议、谈心谈话以及程序监督层面,对被监督单位审批、执法等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多是被动地依靠谈心谈话、信访举报,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造成有劲使不上、执纪浮在表面现象。

(四)监督重点还不够明晰。目前派驻纪检监察组一般监督覆盖多个单位,监督内容涉及范围点多面广,对一些“三重一大”事项掌握信息少,不能充分发表意见,使监督流于形式。此外,各被监督单位业务不同,工作侧重点不同,纪检监察组难以掌握全面情况,对“关键少数”、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要事项的风险点掐得不准,难以有效提升监督效能。

(五)管理机制还不够顺畅。派驻纪检监察组虽然业务工作和干部考核由上级派出机关实行统一管理,但派驻纪检监察组长作为驻在单位党委(组)班子成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监督作用的发挥,导致派驻监督腰杆不硬、底气不足,容易出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现象,对发现的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三、提升派驻机构监督质效的对策及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派出机关应从优化资源配置、创新监督方式、突出监督重点、强化业务培训、健全制度机制等方面入手,做实做强派驻机构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

(一)优化资源配置,夯实监督底气。综合考虑管理幅度和监督跨度,积极优化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组织结构、干部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建立一支专业广泛、精干合理、能够高效履职的派驻干部队伍。一是严把“入口关”。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对新调入干部的工作纪实、工作作风、廉政情况进行客观地摸排了解,对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做到“逢进必审”,坚持“逢调必谈”,选优配强派驻干部队伍。二是优化队伍结构。拓宽干部引进视野渠道,引进熟悉中文、审查调查、法律法规、财政金融、计算机等专业知识的年轻人才充实到派驻机构,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专业结构,保障派驻机构法律、金融、财会等专业人员比重。三是注重“以老带新”。采取“一帮一”结对子方式,业务“老骨干”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传授工作技能,带动“新干部”履职尽责,增强派驻监督整体实效。四是发挥派出机关后盾作用。加强对派驻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支持,打通派驻机构之间、派驻机构与委机关内部的干部交流、培养、晋升渠道,增强派驻干部对派出机关的归属感。

(二)创新监督方式,抓住监督切口。从厘清派驻权限入手,全方位、多角度探索创新监督方式,切实履行派驻监督职能。一是畅通监督渠道。注重摸清底数,掌握驻在部门监督对象机构、编制、党员干部职工监察对象情况和职责权限;
通过谈心谈话、参加会议、文件把关、调查研究、专项检查、审查调查、巡察、审计移交、媒体舆情等多种渠道,主动监督,发现问题。二是加强协调联动。注重“三会一课”开展情况监督,与组织部门联合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是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注重选人用人监督,参与驻在部门选人用人全过程,重点监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情况。注重协调联动监督,积极争取派驻部门党组织的有力支持,协调纪委、信访、财政、审计、巡察、以及信息技术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攥紧监督“拳头”。三是坚持多措并举。注重发现问题整改监督,切实做好巡察、专项治理、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发现问题的跟踪整改工作。注重开展高频次的明察暗访,将“探头”聚焦到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部位;
注重信息化科技化监督,探索开展“互联网+”监督模式、“大数据”监督手段等,提升监督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三)突出监督重点,把准监督关键。派驻机构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最前沿的监督触角,直接牵住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牛鼻子”的部门,要着力在日常监督、重点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一是抓实日常监督。努力做到“四个零”:纪律教育零死角,坚持新任职科级干部集体廉政谈话、参加重大任务行前谈话、干部遇到困难关心谈话、重要节点提醒谈话等,把纪律教育提醒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
化解苗头零遗漏,认真总结梳理、加强分析研判,对于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人和事,主动提醒,并向其所在单位提出监督建议;
线索处置零差错,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准确适用纪法条文,不断提高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水平;
违纪问题零容忍,依规依纪依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意欲破纪者在带电高压线面前不敢越雷池半步。二是着力重点监督。重点关注“三类人群”:重要岗位的关键少数,重点是被监督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具有人财物管理权和协调权、建议权的人员;
长期在外工作的干部,主要是援派、挂职干部和长期在外参加专项工作、学习培训的干部,这些干部本单位不易监督,工作地不敢或不愿监督,易出现监督盲区;
历练不够的年轻干部,这些干部因缺乏党内政治生活的洗礼,如果在日常交往中把持不住,容易迷失方向。

(四)强化业务培训,提升监督能力。坚持把解决不愿履职、不会履职问题作为重点,建立培训机制,组织集中培训、定期轮训,加强派驻监督能力建设。一是从培训形式上,通过组织重要法规政策文件解读、派驻工作做法经验交流、工作实务分类辅导、专题领域互动学习等形式,使派驻人员在思维碰撞中提升派驻监督工作创新力。二是从培训内容上,通过组织开展财务、审计、“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专题培训等途径,熟悉相关工作流程,拓宽业务知识面,了解禁止性事项和负面清单,做到心中有数、工作有的放矢;
三是从培训重点上,侧重掌握并熟练运用监督发现问题线索路径方法,为派驻监督发力充电蓄势。

(五)健全制度机制,推动履职尽责。从派驻机构监督执纪工作、日常运行管理、干部管理等方面着手,按照“成熟一批、出台一批”的思路,陆续出台派驻监督工作制度,构建派驻机构制度体系,为履行职责提供操作指南。一是在监督执纪方面,健全完善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进一步细化监督程序,明确监督内容,做到监督有据可依,同时为党委(党组)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模式。二是在日常运行管理方面,健全完善《派驻机构工作考核评分细则》,明确监督责任落实主体,督促派驻人员充分认清角色定位,增强监督责任意识。重点加强派驻监督亮点工作考核,督促探索形成更加丰富可行的监督方式。按照派驻机构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权限,将建议执行情况纳入年终对被监督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内容,让派驻纪检监察组有抓手紧盯“三重一大”事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真正发挥派驻机构一线“探头”作用,同时引导被监督单位增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和主动接受派驻监督意识。三是在干部管理方面,紧扣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制定问责机制,着力解决派驻监督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不认真履职,有失职渎职行为、被监督单位出现集中腐败问题的严肃问责,督促派驻人员保持“争先锋、做表率、强担当”的精气神,以自我革命精神找差距、补短板,更好履行监督职责,提升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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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一步加强党小组建设实施方案(精)四

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新改

促进农民增收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所在,是构建“区强民富、开放繁荣、文明和谐”和实现“加快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也打造“实力红花岗、活力红花岗、和谐红花岗”的关键所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和区2011年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区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三个建设年”为契机,紧紧抓住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两个关键环节,用工业理念发展农业,用开放的手段发展农业,进一步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努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确保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二、工作思路

紧紧围绕“城郊型、科技型、效益型、示范型”农业发展方向,加大水利设施建设力度,推进“特色化、规范化、标准化、产业化”四化农业发展进程,倾力打造“菜园、果园、乐园”经济,做强“果蔬、畜牧、休闲观光”三大主导产业,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城乡统筹。按照“强规划、争项目、重投入、调结构、建基地、抓特色、促就业、增收入”的目标,以建立健全促进农民增收的体制机制为重点,推动农民有序转化和就业创业,着力构建农民持续稳定增收长效机制,促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同步发展,促进农民收入结构有所改善,农民收入水平大幅提高。

三、目标任务

1

总体目标:

2011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确保达到6342元,较上一年增长12%,力争达到6511元,增长15%,全区确保减少贫困人口0.42万人,力争减少贫困人口0.65万人。农民增收进入全市先进行列,到2017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387元。

工作目标:

有规划。各镇结合本镇产业优势、地理位置、生态环境、人口情况等,制定相应的农民增收规划,做到规划到村、到农户、项目到地块、责任到干部。规划要明确选定增收的主攻方向,科学确定增收的重点领域和增收措施。

有示范。按照组有示范户、村有示范点、镇有示范区,区有示范村、各个产业、各项工作都有示范现片的要求,到2012年,各镇要在实现农民增收目标的基础上,培植2至3个农民增收的产业亮点和看点。全区要集中力量、全方位打造和推进2—3个整村增收发展的亮点和看点。

有典型。到2012年,每年各镇在“四型农业(城郊型、科技型、效益型、示范型)、四化产业(特色化、规范化、标准化、产业化)、三园经济(菜园、果园、乐园)、三大产业(果蔬、畜牧、休闲观光)”等各个方面至少打造出一个典型案例或典型经验,并全力打造区、市级典型案例或典型经验。

有新貌。围绕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着力实施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民增收工作顺利实施,确保农民生活水平一年迈上一个新台阶,实现农村面貌的一年一变样,三年大变样。

四、工作措施

立足“四型(城郊型、科技型、效益型、示范型)、四化农业(特色化、规范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打造三园(菜园、果园、乐园)经济、发展三大立导产业(果蔬、畜牧、休闲观光)”。 2

1、强规划、争项目、重投入、调结构

现已完成了《 “十二五”年蔬菜、蛋鸡、生猪、乡村旅游产业扶贫规划》和《 “十二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区“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以及《区“十二五”蔬菜产业发展规划》等规划,以上规划的成功编制,很大程度上有力促进了向上争取项目的力度,区各农口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支农惠农政策,按照“不求最大,但求最优”的基本原则要求,立足区位优势,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区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四型”农业资金的投入,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着力作好项目实施。

2、建基地、抓特色、促就业、增收入

进一步加大全区特色基地的建立和完善工作,抓好深溪蔬菜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发展金鼎山镇特色折耳根产业和辣椒产业,做大、做强苍口,海龙、忠庄的葡萄产业,依托基地建设和项目实施,着力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将基地建设、产业带打造和乡村旅游有机结合,促使农民就业,积极引导农民从事交通、餐饮、家庭旅馆等服务产业,大力实施以“农家乐”、“生态园”为主的休闲观光和娱乐设施建设,使乡村旅游产业成为我区红色旅游产业的延伸和可持续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进一步实施畜牧产业规模化养殖场建设,做大,做强我区以生猪、蛋鸡养殖为主的`畜牧产业。

3、审视“三农”问题,树立城乡统筹发展的理念。一直以来,都存在重城市、轻农村,重工业、轻农业的发展思想。为此,我们必须转变观念,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注重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相结合,将农村、农业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像规划城市一样规划农村发展,像投入城市和工业那样投入农村和农业,像对待城镇居民那样对待农村居民,积极探索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新思路、新路径。

《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新改》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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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一步加强党小组建设实施方案(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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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公安机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之际,适逢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五十八周年,公安部决定在西安召开这次全国公安文学创作研讨会,旨在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明确建设先进文化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在新形势下公安文化和精神文明的建设。

为此,我就公安文学创作谈几点意见。

一、公安文学创作日趋繁荣,公安文学已经成为公安文化建设的一支生力军

公安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而公安文学创作则是公安文化建设的重要基础之一,是整个公安文化发展战略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十五大报告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历史任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凝聚和激励全国各族人民的重要力量,是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要求“全党必须从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和民族振兴的高度,充分认识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最近,江泽民总书记又将“三个代表”作为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问题提出,使我们对公安文化建设,特别是公安文学的认识和发展,打开了重要的思路,即公安文学和公安文化如何纳入社会全面发展,成为综合国力的一部分,如何作为先进文化的组成部分,来进一步提高其水平,繁荣发展。近些年来,公安文学创作日趋繁荣,公安文学以其鲜明的政治倾向性、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感人的艺术形象,在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繁荣社会主义文艺、改善警民关系、推动公安工作改革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当前文学创作的落寞和沉寂,公安文学一枝独秀,热闹势头看好,在文坛形成一股不小的“冲击波”,作品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公安文学的发展达到了历史最好时机之一,这就需要我们公安文学有一个博大的社会视野和世纪胸怀,把握时机,清醒头脑,具有一个面向新时代的奋发实干精神,使我们的公安文学真正成为公安文化建设的主力军。公安文学的繁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初步形成了一支公安文学创作队伍。

公安文学的发展与繁荣,关键的因素是作者队伍的建设和作者素质的提高。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公安创作队伍基本上处于散兵游勇状态。这些年来,在部领导的直接关怀下,在各级公安部门的大力扶持下,公安文学创作队伍已经初步形成。这支队伍的成员基本上来自全国各地的公安战线的民警,是一支既掌握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又保持了旺盛创作激情的朝气蓬勃的队伍。这支队伍的主流奋发向上,创作的主流健康发展。他们当中有许多人被各地作家协会、中国作家协会吸收为会员。为了提高这支队伍的艺术素养,公安部宣传局先后与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和鲁迅文学院联合举办了三届“公安文学作家班”,共有一百多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公安文学作者接受了培训,这些同志目前已经成为公安文学创作的中坚力量。从1996年开始,我们又在全国公安系统开展了“金盾文化工程”优秀作品评选活动,极大地推动了公安文学的发展。在连续四年“金盾文学奖”的评选活动中,全国共有近百部不同体裁的优秀作品获奖,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作品是这支队伍的创作结晶。随着公安文学社会影响的日益提高和创作队伍的不断壮大,广东、湖南、河南等不少地区还专门组建了“公安文学协会”,将热爱公安文学创作的同志组织起来,交流创作体会,研究讨论作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陕西省公安厅、西安市公安局多年来十分重视文学创作队伍的建设,涌现了一批优秀的公安文学作者。

2.涌现了一批社会反响较强烈的优秀作品。

公安文学之所以社会反响比较强烈,主要原因首先是作品题材的优势。公安文学有较强的社会性和时代性,绝大多数作品描写犯罪与反犯罪的斗争,反映了时代的一种精神,容易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而警察英雄形象的塑造则是表现了一种时代精神。其次是公安文学作品的通俗性和纪实性,公安文学作品以其悬念多、情节强及真实感符合现代人的观赏心理,可以说公安题材的文学作品具有其它行业类型题材无法比拟的优势。我们公安文学的创作者们,不失时机地抓住这种题材优势,用自己深切的生活感受去揭示公安战线火热斗争生活的本质,真实反映了公安民警的情感和命运,充分展现了人民警察与群众的血肉之情,创作了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可读性统一的优秀作品。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的修来荣同志创作的长篇传记文学《陈龙传》,荣获了中宣部1996年度的“五个一工程”奖,江苏省盐城市公安局的谷跃先同志创作的长篇小说《铁血风云》、安徽省公安厅原副厅长尹曙生同志创作的长篇小说《时代悲歌》等作品,也先后荣获了江苏、安徽等省的“五个一工程”奖。公安文学的长足进步,引起了文艺界的广泛关注。社会报刊大量刊发公安文学作品,一些知名度颇高的电视剧,如《无悔追踪》、《铁血警魂》、《刑警本色》、《犯罪升级》等均取材于公开发表的公安题材文学作品。这些作品,通过不同侧面成功地塑造了许多有血有肉的、生动感人的民警形象,讴歌了人民警察忠于职守、无私奉献的英雄本色和崇高人格,得到了社会认可和人们的好评,同时也赢得了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与此同时,相当一部分优秀的公安文学作品是由公安战线以外的社会作家创作的。蒋子龙、刘醒龙、李宏林、张宏森、李佩甫、李希岩、谈歌、崔亚斌、张一弓、陈铁军、蓝玛、叶兆言、刘子成等作家的作品均荣获了“金盾文学奖”。在四届“金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中,有近三分之一是社会作家的作品。火热的公安生活激发了他们从事公安文学创作的热情,同时,他们的创作也为公安文学整体水平的提高贡献了力量。

3.公安文学的系统理论研究开始起步。

系统理论研究的水平是衡量公安文学的地位及社会影响力的重要标志。当前空前活跃繁多的公安文学创作,更需要实事求是的理论批评来分析提高,需要健康说理、结合实际的文艺评论来营造一个有利于人才创作的环境,改变一些不着边际的“捧杀”、虚无主义的“骂杀”或脱离实际的“说理”及哗众取宠的“夸夸其谈”,使之更好地促进公安文学的繁荣和发展。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系统理论研究一直是公安文学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公安文学研究多年来主要是一些对于具体作家作品的零散评论,理论研究与文学批评严重滞后于文学创作,制约了公安文学的发展。近年来,随着公安文学的发展,系统的理论研究已经起步,并初具规模。一方面是我国文学界的评论家和研究学者,他们对公安文学创作这些年的崛起和进步给予了热情的关注和真诚的指导,他们积极参与公安文学的评奖、评价和研究工作,热情辅导和培训公安文学作者,如邓友梅、雷达、苏叔阳、李国文、何镇邦、从维熙、曾镇南等。另一方面是我们公安大学及有关院校的支持和帮助。为了适应公安文学发展的要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将中文系正式改名为公安文学系,专门从事公安文学的教学与研究,并已经在本科教学中开设了《公安文学概观》,在专科教学中开设了《公安文学作品选讲》等基础课,还开设了《公安影视研究》、《公安小说研究》、《公安报告文学研究》、《公安文学创作论》等专业课和选修课。

4.公安文学的阵地建设成绩显著。

公安文学的繁荣,与公安报刊和公安出版单位近些年来的蓬勃发展密不可分。面对文化市场的激烈竞争和政府对期刊的整顿,公安期刊不但生存下来,而且取得了突出的战绩。《警方》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百种重点社科期刊”,《啄木鸟》、《公安月刊》双双被评为“第二届全国百种重点社科期刊”,并荣获首届“国家期刊奖”提名奖。“金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和影响较大的公安影视剧的原创作品,基本上都是公安报刊刊发或由公安出版单位出版的文学作品。全国各地的公安报刊均以较大的篇幅刊发公安文学作品,《啄木鸟》、《东方剑》、《警坛风云》等刊物本身就是专门的公安文学期刊,此外,《警方》、《公安月刊》、《人民警察》、《警探》、《警笛》、《警苑》等刊物都曾推出过大量的优秀作品。公安报刊发行量大,读者面广,为公安文学的发展壮大提供了一块坚实的阵地。多年来,公安报刊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办刊办报水平和社会知名度不断提高,对刊发的公安文学作品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家报刊纷纷开展了本刊物的作品评奖活动,激励作家创作出更多更好的优秀作品。公安报刊在挖掘文学新人、扶持作家创作、推出文学精品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当前公安文学创作的主要问题

公安文学近些年来的繁荣和发展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客观地讲,这种进步更多的是一种自身纵向比较的结果,是用今天的公安文学与以往的公安文学进行比较而产生的一种概念。我们认为,繁荣不是一种孤立的品质,而是价值的厚重积淀、科学的严格管理和披荆斩棘的敬业精神。我们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公安文学创作喜中有忧,我们不应满足和追求所谓的“轰动”和“爆炸”效应,而应在“繁荣”和“热闹”的光环中认真地总结和反思,沿着朴实内在的道路向前发展。宏观上看,我们公安文学观念需要进一步拓宽,公安文学题材的潜力和艺术价值还没能得到充分的开掘和展现,公安文学的创作还远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和公安民警日益提高的审美需求。与其他题材的文学相比,公安文学的整体水平还不能令人满意。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作品数量多、精品少。

公安文学虽然有一批作品获奖,但并不能掩盖公安文学整体创作中存在的数量多、精品少的问题。几乎所有获奖作品,在艺术水准上与“茅盾文学奖”、“老舍文学奖”等专业奖项的距离甚远。多数作品内容肤浅、故事情节雷同、人物性格单调、叙述语言粗糙、说教色彩浓厚等公安文学的“痼疾”,依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有些作品见事不见人,见案不见人,只满足将案件写出来,而不注重写人,写人物的情感和命运,把人物放到错综复杂的矛盾和冲突中去刻画和塑造。还有些作品泄露了公安侦查工作的秘密,不仅对公安工作造成了严重的损害,而且在社会上产生了负面影响。更有甚者,少数作品特别是影视作品展示犯罪过程,渲染凶杀、暴力等犯罪细节,客观上起到了教唆作用。这些作品,虽然数量少,但影响恶劣,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2.文学创作队伍的整体素质亟待提高。

公安文学作品“数量多、精品少”,根源在于创作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公安作者大多是“半路出家”,没有经过文学专业和理论的学习和培养,且工作主要在公安一线,他们一般都承担着繁重的日常工作,创作时间无法保证,创作条件更无法与专业作家相提并论。往往只能是利用下班或节假日休息时间,匆匆提笔,急就成章,作品的质量必然会受到影响。虽然说警察与作家这两种工作之间并没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但终归需要具备不同的专业业务素养,由警察到作家的角色转换过程中,我们的公安作者无论是在文学观念,文艺理论,还是在艺术技巧、艺术品位方面,作家职业素养的积累都远远没有完成,他们还缺乏把火热的公安生活转化成具有艺术魅力的公安文学作品的能力。而这种转化能力正是影响创作水平、作品质量的至关重要的因素。

3.作品的科技含量、文化含量和知识含量还比较低。

目前,高科技的装备与手段已经在公安工作的各个领域广泛应用,并发挥了显著成效。但是,公安工作的进步和科技含量的提高在公安文学作品中却没有得到充分的反映,公安文学所反映的公安工作还大多停留在较为原始而落后的状态,大量鲜活而生动的、科技含量高的一些案例没有被充分挖掘和反映,这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犯罪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社会现象,揭示犯罪形成的根源、寻找预防犯罪的途径、探索消灭犯罪的方法,需要文化学、社会学、心理学、民族学、宗教学、犯罪学、法学等方方面面的知识,公安文学大量涉及到犯罪现象,但作品往往停留在写侦破通讯或以案说法的层面,文化含量和知识含量较低,不能给读者带来更深层次的思考和启迪,这不能不说是我们作者的知识结构与素养存在着明显的缺陷。

此外,公安文学各种体裁的创作水平也不平衡,小说、报告文学、影视文学等体裁的创作,数量较大,水平较高,影响较广,而诗歌、散文、戏剧文学等体裁则还相对薄弱;公安文学的创作较之影视创作而言,社会影响和社会效益需进一步加强。

三、关于进一步促进公安文学繁荣发展的几点意见和思考

1.公安生活是公安文学创作的惟一源泉。

1942年5月23日,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后,一大批文艺家、作家,在反对帝国主义文化,反对封建主义文化的基础上,自觉地迈开阔步走向人民群众,拜人民为老师,纷纷深入工农兵,了解工农兵,创作了一大批描写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英雄业绩的作品,开创了中国现代文学的新局面。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同志在四次文代会上的祝词中明确提出了“我们的文艺属于人民”的指导思想。江泽民同志最近对中国文联的批示中说:“‘问渠哪得清水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社会生活是文艺创作的惟一源泉,只要我们坚持贯彻落实党的文艺方针,真正投身到人民群众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深人体验当代中国发展和进步的历史进程,就一定能不断创作出无愧于我们这个时代的优秀作品。”

邓小平同志的祝词和江泽民同志的批示与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一脉相承,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与我国当代文艺实际相结合的重大理论发展,更是照耀我们公安文学繁荣发展道路的不灭明灯。

公安文学是以反映公安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文学,公安生活是公安文学创作的惟一源泉。在欣欣向荣的公安文学创作中,我们仍然不难发现少数公安文学作者,不愿深入公安生活最基层,认为自身就是警察,思想上忽略了“深入公安生活”的重要性,漂浮在上面,这样就不可能对公安生活有深刻的观察和理解,因而只能描写自己的身边琐事,杯水风波,或者不从公安生活的实际出发,凭空编造,违背了公安生活的真实,对读者造成误导,甚至抓住一些浮光掠影的东西,贴上公安文学标签,进行商业包装,广告炒作,形成一种文化快餐和文学泡沫。虽然是少数现象,但作为一种文学倾向,危害性很大,长此下去,公安文学的“冲击波”将会因公安生活资源的匮乏,其社会意义和文学价值就会消失,在文坛热闹一阵之后,必将呈现“退潮”之势的严重后果。

在深入公安生活的过程中,要善于学习,增长学识。“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就是指那些深入了生活,但没有真正认识生活、学习生活的人。我们要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博采众长,把大量的感性认识,通过运用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提升到理性认识的高度。深入公安生活,把握公安生活的本质,是件十分严肃而艰巨的劳动,一个有责任感的公安文学创作者,必须贴近公安生活,深入公安生活,积极关注公安改革,将自己的激情灵感,自己的文学活动融入到公安生活的实践中去,弘扬真善美,鞭挞假恶丑,努力创造出充满时代英雄精神和警察个性魅力的公安文学形象,为推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提供健康良好的精神动力。

2.充分认识现代化和市场经济对公安文学的冲击和影响。

现代化和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使中国各个领域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公安文学与整个中国文学一样,正面临着现代化和市场经济的巨大冲击。一方面,我们看到公安文学在现代化的进程中从兴起到繁荣,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公安文学的功能不断扩展,公安文学传播会更加扩大化,公安文学的社会价值和资源信息会有进一步的开掘潜力,公安文学随着现代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民主与法律的不断完善,在创作理念和管理方式上都会发生变化,呈现出更加蓬勃的生机和活力。但另一方面,随着现代化的发达给社会带来的物质优越,娱乐性大众文化产业的迅猛发展,市场经济的负效应使得享乐主义,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和一切消极腐败现象无情地冲击着文学的价值取向和审美趋向;公安文学不可避免地受到不同程度的侵蚀和感染。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公安文学创作者要从两个方面去努力,一是时刻牢记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创作指导思想,坚决抵制各种“诱惑”,摆脱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甘于寂寞,潜心以求。加强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创造出更多旗帜鲜明、清新刚健的好作品。第二是要以积极的姿态融入市场经济社会,努力把握时代的脉搏和公安改革的内涵,向着广大民警和群众,发出时代的最强音,使公安文学朝着有利于现代化和市场经济的方向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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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

开放教育试点行政管理(专科)专业毕业论文

浅谈我国村民自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学员姓名 朱川文 学号 1132001465057

入学时间 2011 年 秋 季

指导老师 徐友杭 职称 高级讲师

试点学校 盐城市广播电视大学建湖分校

目 录

一、村民自治的内涵…………………………………………………………… 1

(一)村民自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2

(二)村民自治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2

(三)?村民自治是我国农村一项极其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3

二、我国村民自治的发展现状………………………………………………… 3

(一)?村民自治在党和政府的推动下,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 3

(二)由于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时间还不长,许多方面和当前民主政治的建设还有相当距离 …………………………………………………… 4

三、全面推进村民自治的进程………………………………………………… 6

(一)建立健全各项民主制度………………………………………………… 6

(二)大力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 6

(三)切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7

(四)其他因素的影响………………………………………………………… 7

四、结论 ………………………………………………………………………… 8

参考文献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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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村民自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摘 要:村民自治是我国农村民众实现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是我国宪法赋予村民的一项权利。但由于受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有些地方的村民自治实施的并不成功,广大村民没有真正享有和行使自己的权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农村和谐秩序的一种尝试,是中国“三农”问题的焦点之一,它将把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逐渐引入佳境。

关键词:村民自治宪法必然性

村民自治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农村和谐秩序的一种尝试,是中国“三农”问题的焦点之一,是我国宪法赋予村民的一项权利。村民自治不但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而且对提高村民的民主法治意识、为广大农村提供一个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社会治安环境以及提高村民的参政和监督的积极性等方面都具有积极的作用。从长远来看,由于村民自治将对中国农村社会的各方面产生重要影响,因此,搞好村民自治对中国农村乃至整个国家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村民自治的内涵

村民自治,就是农村村民以村为自治单位,对自治范围内的事项进行自我管理、自主决策,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村民自治制度主要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下称《村委会组织法》)为代表的一系列有关村民自治的法律规范和制度的总称。

村民自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在我国,人民当家作主有两条基本途径:一是通过选举,选出人民代表组成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按照《宪法》赋予的职责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二是在基层实行直接民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就是保证村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推行直接民主的一部重要法律。一方面,亿万农民群众通过村民自治这种最广泛的民主实践,学会如何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民主权利,提高自己的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的能力,从而为整个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村民自治把民主的发展与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社会的稳定紧密联系在一起,既体现了民主的一般性原则.又具有自己的独特性,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一)村民自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村民自治是一种直接民主形式,体现了我国基层民主发展的方向,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它是农民直接参与的基层群众自治活动.同时村民自治既是国家把基层组织的事务划归当地村民管理、也是国家把自治作为农民权利的实现形式。村民自治主要由村民通过行使村民自治权来行使。

村民自治权主要包括村民选举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等。在这些权利的实现过程中.村委会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许多权利直接通过村委会来行使。因此,了解村委会的性质和特征以及法律的规定,对搞好村民自治具有重要意义。

(二)村民自治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这一重大变革,使得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精神面貌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市场观念、竞争观念、法制观念正被越来越多的农民所接受,这是中国农民历史性的巨大进步。农民以前所未有的政治热情关注自己的切身利益、村中事务的管理及干部的行为方式,迫切要求参政议政,用政治上的民主权利来保障经济上的物质利益。我国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至于村民委员会在民法上的性质.目前在民法理论界还没有定位。由于村委会既不是基层政权,也不是事业单位,更不是企业,也不符合普通社会团体的特征,基于村委会这种独特性,笔者赞同村委会不是法人的这种观点。

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团体仅是自治性组织,而村委会除了其自治性外,还很大程度上承担了推行国家政策的职能部门。村委会与其他自治性组织的最根本区别是:村民委员会以集体名义拥有土地所有权。即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民土地往往由村委会代表集体分配,而城市土地属国家所有,城市居民委员会不能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这是村民委员会与居民委员会的不同之处,也是村民委员会与其他自治性组织的区别。村委会的这一特点。使得村委会与其成员的关系和其他自治性组织与其成员的关系也不一样.村委会的力量更强大,因为它实际上掌握了土地的所有权(以集体的名义),各成员在经济上依附于村委会,其成员的独立性大大降低。

(三)?村民自治是我国农村一项极其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村民自治是我国农村一项极其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它对村干部来说是一种最有效的“防腐剂”,对农民来说是一种无声的号角。一方面,它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农村群众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大激发和培育广大农民群众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另一方面,它有利于基层干部博采众议,科学论证,正确决策,照章办事,创造性地做好工作。总之,实行村民自治,是我们党根据我国的国情和正确认识新形势下的农民问题所作出的科学抉择,是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对广大农村乃至全国的稳定和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深远意义。

二、我国村民自治的发展现状

(一)?村民自治在党和政府的推动下,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

一是广大基层农村大力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努力推动村民自治。各地农村大张旗鼓宣传民主,发动群众参与竞选,民主选举村委干部,建立村里的各种办事机构、制度和村民监督组织,农民政治热情得到激发,选举意识趋于成熟。农村村民的民主竞选,其带来的震动,不亚于当年农村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的改革。

二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村民自治。各县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以贯彻实施,从是否实现“三个自我”,即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是否实现“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是否实现“两个公开”即财务公开、村务公开等三个核心内容上确定了考核目标和具体措施。

三是各村村委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积极落实村民自治

各村建立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大会会议制度、会议记录制度等,积极主动地实行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使得干群关系好转,群众对村委干部的信任度大为提高。

这表明,村民自治这朵政治文明之蓓蕾开始纳入了法制轨道,已经根植于中国大地,并与经济发展已经显示出良性互动,为乡村提供了初步的秩序化的环境。实践证明,村民自治搞得好的地方,明显感觉到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减少了,农民的不合理负担减轻了,产权关系模糊有所克服,社会交易成本下降,经济发展的速度自然提高了。它就像和煦的春风,带给人们一股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春天的气息。

(二)由于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时间还不长,许多方面和当前民主政治的建设还有相当距离

具体来说,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四个民主”难落实。一方面,由于在这之前农村从未搞过广大村民对村委会的直接选举,再加上广大村民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不是很了解,民主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更是严重缺乏,农民对于村民自治体现着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这一基本理念,以及如何实现自己的权利还不是很清楚,使一些地方的民主选举常常受到家庭势力、民族势力和人们的亲疏关系的干扰,出现了在一个行政村谁的家族势力大,谁的亲戚朋友多谁就当选,哪个民族人数多,村委会的干部就由哪个民族的人来干的情况,致使民主选举失去了应有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如在换届选举中,少数地方出现了拉票、贿选情况;另一方面,一些干部仍然视权力为己所有,不习惯也不愿意与广大村民分享权力,对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态度。虽然定了一些制度,也定期或不定期地公布了一些经济收支情况,但基本上还是走走形式,并没有真正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其二、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不协调。虽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在不少地方实际上还是无论大事小事一概由村支部或党总支说了算,而体现村民自治的村民委员会仅仅是一个摆设,作为广大村民选举产生的村委会主任只不过是村支书或总支书记的一个副手或者助手,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具体表现为:1、支部独揽,即村党支部把党的领导绝对化,村委主任不能独立行使职权;2、村委揽政,即部分村委会事事越权,“不让管”,而党支部无原则退缩,不愿管;3、两委争政,村支书和村委主任都想把权力完全集中到自己手中。

其三、乡镇党委政府和村委会的关系难处理。对此《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作了明确的界定,乡镇党委和村委会的关系由过去的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转变为指导和被指导的关系。可是在一些地方,一方面,由于一些乡镇党委和政府已经习惯了过去的领导角色,一时难以适应或者是根本就不愿意放弃原来在农村事务中的领导权,或者是还没找到在村民自治条件下的新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对村委会工作基本上还是采取了过去那种领导与被领导的工作方法,即行政命令和从头到脚的包办;另一方面由于广大农村经济还比较困难,再加上村委会干部普遍素质偏低,一时也无力独自解决农村各种复杂问题,特别是在一些涉及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上,他们仍然要依赖乡镇党委和政府,听命于乡镇党委和政府,使村民自治难地落实。如老百姓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指挥群众,劲头很大;指导服务,没有办法”。对于村民自治中出现问题,一些干部也错误地认为农民难管了,不听话了等。

其四、村规民约制定实施不规范 。在实践生活中,村规民约挑战国法的现象严重,已影响了村民自治的工作,影响了农村的稳定 。目前村规民约的弊端主要表现在:一是“家长制”严重。少数村规民约不是依照法律规定由全体村民会议讨论制定和修改,而是由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几个人私下商量制定和修改出台,搞暗箱操作。即使有些村规民约在村民会议上宣读了一下,但也没有经村民会议讨论、表决,结果使“村规民约”失去群众自觉自律的基础,而成了“个人”约“众”的手段。甚至有的“规约”没有对村干部自身方面的约束,成为少数干部的“护身符”,挫伤了群众参与自治的积极性。二是“土规定”太多。有些村规民约明显太多,偏苛失适,经不起检验。如有的规定“姑娘招婿上门需经村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发生盗窃等案件不能私自报公安机关”等,诸如此类的条文规定不仅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悖,而且助长了封建旧习和宗族观念抬头;不但严重侵犯了公民的正当权利,而且容易酿成民事纠纷。三是重“罚”轻“教”现象严重。有的村规民约规定缺乏法律依据,如“不按时上缴,超时一天罚款10元”,“与人争吵罚款100元”等。有的村规民约共有20多条,罚款条文就占近20条。四是实施手段违法。有些村规民约实施中,村民委员会大都采取扣押物品的“抄家”措施,如对计划生育超生和逾期不交纳“两上缴”者,有的采取赶猪牵羊,有的扒粮拆房,有的甚至发生扣留人的事件,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既造成了干群关系紧张,影响了村内工作的开展,又阻碍了村民自治进程。

以上问题的存在,其立足点不是体现村民治理,而是治理村民;出发点不是强化民主管理和监督,而是加固少数人集权,造成多数人民主架空;着力点不是依法建制,以制治村,而是偏离法制轨道,另搞一套,自造麻烦。已经影响到了村民自治的顺利实施,降低了村民自治的质量和效果,一定程度上还严重挫伤了农村干部和群众对村民自治的信心和期望,使村民自治这样一项具有重大政治意义和历史意义的事业在不少地方成了毫无意义的形式主义。

三、全面推进村民自治的进程

村民自治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既有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的问题,又有人的观念和素质的问题,既有历史文化的原因,又有经济基础及其体制的原因。应当看到,实行村民自治任务还相当艰巨,把村民自治事业不断推向深入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在现阶段,必须全面推进村民自治的进程:

(一)建立健全各项民主制度

制度建设是全面推进村民自治的根本,有了健全完善的制度,村民自治才有可靠的措施保证,监督、检查村民自治工作也有了标准。因此,要通过建立健全各项民主制度,把“四个民主”落到实处。目前,制度建设的重点是建立健全选人、议事、管理、监督四项民主制度,一是由村民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村委会干部的民主选举制度;二是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议事制度,保证村民参与村内重大事项的决策;三是以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保证村民参与村内日常事务的管理;四是以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干部和村委会定期报告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保证村民能够真正监督村干部的行为和村委会的工作,使村民自治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大力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

实行村民自治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推进村民自治的有效方法,是大力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其目的在于,一是摸索和积累经验。因为实行村民自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干部和群众都要有一个认识、熟悉和适应的过程。通过示范活动,可以摸索村民自治的办法和措施。二是树立和推广典型。通过示范活动,及时发现典型,推广成功的做法和经验,用看得见摸得着的活生生的事实,使干部群众明白什么是村民自治,怎样实行村民自治。三是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的引路、带动和辐射作用,进一步推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落实,使村民自治循序渐进,不断提高整体水平。但在开展示范活动中,不能搞形式主义,要在落实“四个民主”上下功夫,真正树起村民自治的样板;不能忽视面上工作的推动,光树几个典型,成为摆设,会失去开展示范活动的意义;同时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发挥亿万农民的聪明才智,鼓励试,允许看,不争论。

(三)切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全面推进村民自治,离不开党的领导。只有切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才能使村民自治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为全面推进村民自治,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在实际工作中,各级党组织要把推进村民自治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统一筹划,切实抓好。加强对村民自治工作的领导,引导村民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培养村民的自治能力,增强村民的参与意识,始终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特别是在村民自治的初始阶段,各级党委的领导作用十分重要,不但要解决自身的认识问题和学会领导村民自治的方法,同时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调动村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组织引导村民投身到村民自治活动中来。要坚持和完善党要管党、书记带头抓村民自治的责任制,把推进村民自治工作,作为党组织创先争优的重要内容,切实把这件关系到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办好。

(四)其他因素的影响

村民自治对拥有几千年封建专制传统的中国无疑是新事物,一些地方的村民自治,如村委会选举,当选的人靠的并不是自己能力、声望等,而是一些非正常因素,如金钱、势力(在村中非常强势的人)、宗族长辈。他们的习惯势力以及生活方式都或多或少的影响着村民自治的发展与进步。基层的领导一定要注意工作的方式与方法,要耐心劝说村委会的有关方针和发展战略。干部一定要以身作职,要带领全村共同致富。华西村的吴仁宝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他一生都在致力于华西村的小康之路。他虽难于今年去世了,但是他的这种基层的工作经验和他的人格魅力却永远留在华西村,乃至全国,他的经历和工作方法与工作经验是我们搞基层工作的学习楷模和榜样。

参考文献:

[1]黄麟雏,李继宗,邹珊刚.系统思想与方法[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11.5.

[2]张晓山.中国农村改革30年:回顾与思考[j].学习与探索,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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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张晓山.中国农村改革30年:回顾与思考[j].学习与探索,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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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一步加强党小组建设实施方案(精)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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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地方党委决策机制的调研报告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其决策在各种决策主体的决策系统中,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中国共产党是由中央、地方、基层三个层面党的组织组成的。其中地方党委的决策及其执行情况,影响和制约着所属地区各级、各部门党组织的工作,关系到一个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关系到中央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说到底,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开创。

为了进一步完善地方党委的决策机制,促进地方党委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湖南省党建研究会课题组在会长戚和平同志的指导下,副会长王晓生同志的具体指导并参与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十六大“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精神,从4月至6月,用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实地考察等方式,对邵阳、永州、郴州、长沙4市,邵阳、新邵、宁远、蓝山、永兴、宁乡6县和双清、苏仙岭、雨花3区,就市、县(区)两级地方党委的决策情况进行了调查。同时,调阅了2002年省委组织部对岳阳、株洲、湘潭等9个市州领导班子考察中涉及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的材料。在获取大量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对如何改革、完善地方党委决策机制的问题引发了一些思考。

一、对地方党委决策情况的基本估价

就调查4市、9县(区)的地方党委来看,决策情况总的来说是好的。许多同志特别是一些年纪较大的同志在座谈中谈到:“过去地方党委作决策,不少是感情用事、凭经验办事。搞了一些‘三拍’(拍脑袋决策、拍胸脯强令执行、拍屁股开溜)项目。教训太大了,交的学费太多了。”现在地方党委考虑问题总的来说比过去成熟得多。地方党委的决策正在实现由个人或少数个人拍板向民主决策、由经验决策向科学决策、由谋断一体决策向谋断分离决策、由分散决策向系统决策的转变。突出地表现在处理以下关系上比过去有了明显的进步。

一是在吃透上情、了解外情与掌握下情的关系上有进步。不少同志在发言中说,地方党委的工作作为全党工作的一个局部,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地方党委作为一个地方的领导核心,其决策必须掌握、熟悉下情,在深入调研基础上以本地实际作为它的立足点。有些同志还认为现在的社会是开放型社会,因此还应拓宽调研的内容,通过多种信息渠道和“走出去”,学习、借鉴外地的经验。永州市委副书记龚武生说:“吃透上情、了解外情、掌握下情,并使三者结合起来。这是地方党委决策的基础性工作。这一工作做得如何关系到地方党委决策的成败。”我们所调查的各个市、县(区),都提出了好的发展思路,制定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计划和一些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决策。这些,都是立足本地实际,创造性地贯彻上级精神,借鉴外地经验的产物。

二是在处理革命热情和科学态度的关系上有进步。座谈中不少同志说,地方党委的工作要有所作为,就必须有共产党人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决策中体现开拓进取精神,发挥主观能动性。同时,必须把革命热情和科学态度结合起来,把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尊重客观规律性结合起来。长沙市委、市政府为提高城市综合实力,以争创一流的精神,对城市建设高起点谋划。同时,运用经济规律和经济杠杆,发挥市场调节机制作用,使多种经济形式、资本构成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带来了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短短的三年内,在全国城市综合实力排名中,长沙市就由第19位提升到了第12位。长沙市不少干部、群众反映,长沙市委、市政府关于长沙市建设和经营管理的一系列重要决策,就是革命热情和科学态度相结合的范例。不少同志反映,现在地方党委决策,都讲科学、讲按规律办事,讲投入和产出之比,那种“不怕想不到,就怕做不到”,“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革命狂热基本上没有了,同时又绝不安于现状,体现了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和昂扬锐气。

三是在发挥群众、专家和领导作用的关系上有进步。一些市县的领导同志说,以往不少重大问题往往只是由少数领导者想办法、作决定,群众很少有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有的甚至长期对群众封锁消息。更谈不上听取专家意见,请专家咨询和论证。现在,地方党委作决策一般都注意贯彻群众路线。其主要形式有:(1)要求开展经常性调研和重大问题决策前的专题调研,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和建议。(2)对重大问题决策利用市县的媒体或张榜进行社会公示。(3)成立由具有代表性的有关人士及老同志组成的市县委“智囊团”或专门机构。(4)建立市县委和市县政府一把手和群众沟通的热线电话。在集中群众智慧的同时,市县委作决策都注意发挥了专家的作用。蓝山、苏仙、宁乡等县(区)除了重大问题决策临时请专家咨询外,还常年固定聘请了一些专家作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顾问。邵阳市委副书记肖刚强说:我们有“四不决策”的规定,即:没有调查研究不决策,没有群众参与不决策,没有专家意见不决策,没有两套以上的方案供选择不决策。他认为,只有集思广益,领导者的作用才能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

四是在处理理性自觉和制度规范的关系上有进步。现在,市县委对决策一般都很重视,都能建立在理性自觉的基础上。这是保证决策正确有效的思想认识基础。永州市委近年来在市县(区)领导干部中开展了民主集中制的再教育,增强了地方党委民主决策的意识。长沙市雨花区委2000年9月召开了科学民主决策经验交流会,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理论上的抽象,大大深化了对决策规律的认识。在提高理性认识的基础上,决策的制度建设普遍有所加强。所调查的市县委都建立了调查研究制度以及与决策相关的一些制度,其中宁远县委还有比较配套的关于决策问题的制度。初步建立起来的制度规范,为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供了保证。

党委正确决策是客观规律的反映,而决策的执行则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决策出效益,决策出生产力。科学的决策带来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所调查的4市、9县(区)由于决策水平提高,都出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有的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宁乡县委近年来在全县上下开展了宁乡发展思路的大讨论,要求全县干部群众“跳出湖南看宁乡,走出宁乡找差距”,提出了“经济进三强,建设卫星城”的总体目标,做出了一系列的重大决策,实现了经济的超常规和跨越式发展,去年财政收入接近4亿,实现了跻身全省三强的目标。

地方党委在决策逐步走上科学化民主化轨道,决策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调查中我们感到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不完善的方面。比如,在决策各种变数增加的情况下,信息反馈机制还跟不上形势;有的还没有完全走出封闭式思考问题的圈子,思想有待进一步解放,思路有待进一步拓宽;有的还存在发挥民主不够或“当断不断”的情况;有的虽建立了一些制度,但还不够完善,也还不够配套,特别是缺乏规范党委、人大、政府这些决策主体之间职能关系的制度;有的还存在机械地执行上级决策和照搬别人经验的情况,缺乏创新精神,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有客观的原因,也有主观的原因。从客观上讲,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决策中的问题明显地带有长期存在的旧体制的痕迹。从主观方面,主要是地方党委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素质还不完全适应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竞争日趋激烈、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的新形势。

二、地方党委决策的基本特点和必须遵循的原则

地方党委决策和其他决策主体的决策有共性,也有它的特殊性。在认识和掌握决策的共性时,注意研究它的特殊性,并根据其特点,确定地方党委决策必须遵循的特殊原则,地方党委的决策水平才能真正得到提高。
1、它是导向性决策,必须坚持党对国家事务实行政治领导的原则

毛泽东曾把革命党比做“群众的向导”。地方党委在一个地方正是这种向导,其决策具有定向、引导、示范等功能,它在地方的决策系统中是一种导向性决策。而其他决策主体的决策则处于配合和从属的地位。调查中感到,地方党委做出的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决策特别是发展思路都起了这种作用,没有其他决策主体的决策另唱一个调、另吹一把号的情况。但是,要发挥地方党委决策的导向作用,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坚持党对国家事务政治领导的原则不动摇。党组织是政治组织,党领导的全部任务就在于实现自己的政治路线、政治纲领,以从根本上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尽管党的领导实现方式有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三种,但从根本属性来讲则是政治领导。诚如邓小平所说,“党的领导责任是放在政治原则上”。(《邓小平文选》第一卷,第12页)在一个地方,只有各级各类组织和广大社会成员认同和自觉接受地方党委的政治领导,才能使地方党委的决策真正起到导向的作用。

2、它是宏观性决策,必须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

在一个地方,地方党委和其他决策主体决策的职能怎么划分,哪些该由地方党委决策,哪些不该由地方党委决策,也就是说地方党委决策应把握什么样的“度”,这是值得研究的一个问题。一些同志在座谈中说,“过去,在‘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党包揽一切事务,事无巨细,都是党委说了算,这种局面不能再出现了。”不少同志说得好,地方党委决策是宏观性决策,它必须管方向,议大事,谋全局,集中精力抓好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问题。大家反映这方面总的来说比过去好多了,当然也还存在某些“过”与“不及”的情况。要使地方党委决策成为宏观性决策,就必须坚持江泽民同志多次强调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地方党委对一个地方的经济社会事务应总揽,不能一切都包揽。应支持人大、政府、政协、群众组织和经济文化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做出自己相应的决策,从而形成发展经济和推进各项事业的最大合力。

3、它是集团型决策,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按决策方式的不同,一个单位的领导班子有首长负责制和委员会制两种不同的体制。实行首长负责制的班子在决策中也应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但不要求照搬民主集中制的程序和方式,首长具有最终决定权。我们党的各级各类组织,实行的都是委员会制,其决策都是集团型决策。这种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做出。针对我们党内在一个时期存在的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弊端,邓小平曾批评这不符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明“民主集中制还没有成为严格的制度”。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 230页)座谈中许多同志认为,坚持集团型决策,最根本的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中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现在这一原则总的来说是坚持得比较好的。没有发现市县委书记凌驾于集体之上、搞个人说了算的情况。个别访问的邵阳县委书记周符波、永兴县委书记赵立民等说:作为县委的一把手,要在摸清底子的基础上,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进行总体筹划,在县委一班人中进行正确的引导,但在对重大问题表决中,自己也只有平等的一票,绝不能把个人的意志强加于班子中的其他同志。

4、它是指导性决策,必须坚持党的主张国家意志化的原则

地方党委对本地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是实现党的领导的中心环节。但是,党作为政治组织不具备行政的权力,其决策对社会成员不具有指令性作用,而只有指导性作用,它是一种指导性决策而非指令性决策。这种决策的贯彻执行,除了宣传教育和共产党员的示范引导外,一般还需要以立法建议的形式,通过法律程序,由国家权力机关最终决定。因此,地方党委决策必须依法办事,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涉及经济文化事业、国家事务的决策,只能把自己的主张国家意志化才能要求社会成员执行。实现党的主张国家意志化,是地方党委决策的一项重要原则,是依法办事的题中应有之义。调查中普遍反映,现在地方党委依法办事的观念都有了增强。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人事安排的正确决策一般都实现了国家意志化。

5、它是过程性决策,必须坚持从实践中产生、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的原则

决策是决策主体针对决策客体,通过调查研究,依据客观条件,使用科学方法,从若干个方案中选择一个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的方案而进行的分析、判断和抉择的过程。它具有过程性。这个过程说到底是个认识过程。由于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需要经过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实践多次反复才能够完成,因此,一个正确的决策也要经过多次反复才能形成。有的同志深有感触地说:我们过去上一些建设项目,当时看来是可行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后来发现它并不可行;当时看来是先进的、超前的,后来发现它是落后的。这些情况的产生,究其原因,一是决策主体当时的认识并未完全达到与客观规律性的统一;二是随着实践的发展,原来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和平衡被打破。据此,座谈中许多同志认为,决策具有过程性,我们必须坚持正确决策从实践中产生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的原则。具体地说,要注意三点:一是在变数很多的情况下,尽可能把影响决策及其执行的各种因素都估计到,变单相思维为系统思维、立体思维,使决策成为“多样性的综合”;二是适度超前决策,使之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尚能适应发展了的形势,不至于显得落后;三是经过实践检验,及时调整、修正原有决策、使之日臻完善。

三、充分发扬民主是实现地方党委科学决策的基本途径

决策科学化是指决策要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做到科学可行,能实现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决策民主化是指决策全过程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广开言路,广求善策,广纳群言”,使决策完全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相辅相成。一方面,民主决策的过程就蕴含着科学的真理,因为它体现了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反映了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规律。另一方面,决策的科学性有赖于民主的发扬。大力发扬党内民主,坚持群众路线,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是保证党的决策正确和执行有效的必要条件和基本途径。

1、要深入广泛地开展调查研究,也要善于进行科学的抽象

毛泽东说过,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江泽民进一步指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就更没有决策权。4市9县 (区)的地方党委都认识到,正确的决策来自于对宏观形势和党的历史任务的正确把握,来自于对国情、省情、市情、县(区)情的客观估计。为此,必须发扬我们党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如果不作调查,“情况不明决心大,心中无数点子多”,难免不造成决策失误。某县曾有一任县委书记,根本不作调查和论证,就要将境内资江的一段改道,结果造成大量资金打了水漂漂,大批劳力做了无用功。人们为此称他为“信口开河”书记。座谈中许多同志认为,调查研究是决策过程的基础性环节,也具发扬决策民主的题中应有之义。调研的类型有:(1)练功型调研。主要任务在于使领导者到实践中,到群众中去增长见识,充实头脑,为开展工作夯实基础。(2)发展战略调研。有的地方还把这种调研和大学习、大讨论结合起来,和思想解放结合起来。一些地方的基本发展思路就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正如长沙市雨花区委所说:“调研出思路,学习拓思路,务虚论思路,决策定思路”。(3)专项决策调研。它一般需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参与下进行。新形势下决策中的调研与过去比,一是更有力度,即不仅有明确的目的、任务,硬性的时间要求,一般还将其纳入目标管理的考核中;二是更有深度,即不满足于二手材料而更注重掌握一手材料,不为假象所惑而要了解到真实的情况,不停留于事物的外部联系而要深入到事物的内在联系;三是更有广度,即应把影响决策的各种相关因素,包括直接的和间接的,显形的和隐形的,现实的和可能的,都纳人视野,作为调研的内容。在开展调研、占有大量材料和集纳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还应按照“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要求,进行科学的抽象。这种科学抽象是实现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能动飞跃的过程。有这种抽象,才有建立在“多谋”基础上的“善断”。

2、要广泛听取多数人的意见,也要善于吸取少数人意见的合理成份

决策过程作为认识过程,其目的在于取得反映对事物真理性认识的科学决策。多数人的意见虽然不能和多数人的意志、多数人的利益划等号,但在一般情况下,它能反映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在决策过程中,多数人看问题会比较客观,一般不会产生受主观偏见左右的情况,加之多数人能从多方位多视角观察问题,听取多数人的意见可收“集思广益”之效。这样,广泛听取多数人意见就有利于获得对事物的真理性认识。不仅如此,多数人感到自己在决策中享受到了民主的权利,执行决策的自觉性也更高。调查的市县(区)委在作决策时,都是注意听取和尊重多数人的意见的,有些重大决策还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征求意见。但是,正如有些同志说的,真理有时也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因此,决不能忽视少数人的意见。宁乡县委决策时做到综合多数人意见、采纳少数人正确意见、吸取反对意见的合理成份,从而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


3、要坚持民主集中的基本程序,也要善于临机处置、当机立断进行应急性决策

决策的基本程序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原则,反映了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的基本规律。不讲决策程序,遇事就搞“临时动议”,就无决策民主可言,也不会有决策的科学性。因此,在正常情况下,地方党委决策必须履行程序不变通。但是,决策中的变数很多。地方党委会碰到一些应急性问题需要临机处置,做出应急性决策。这时,如果死抠程序,就会贻误时机,影响应急性问题包括突发事件的处理。应急性决策如何体现民主原则,邵阳县委的同志认为,一要注重平时调研和收集资料,熟悉社情民意,做好民情民智的储备工作;二要注重锻炼决策者的决断能力,让经历和经验也成为决策的一种资质;三要建立快速反应和高速运转的应急机制,赋予党政一把手和相关领导者以处理应急问题的权力,并做出事后报告和追认的相关规定。这样就既不至于贻误时机,又可避免独断专行和仓促决策造成失误。

4、“一把手”要充分尊重决策群体的意见,也要善于正确引导,当好“班长”

党委集体讨论决策预案并做出最后决定,这是决策的中心环节。发扬决策民主,必须坚持党委的集体领导,使党委决策真正成为集团决策。在领导集体中,党委书记作为“一把手”,只具有班子中其他成员的平等权力。在党的历史上,曾有过“主席有最后决定之权”的规定,这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党的根本性质和组织原则决定了“一把手”没有超越于领导集体之上的权力,没有个人说了算的权力。他必须认真听取和充分尊重决策群体的意见,当自己的意见被否决后,应无条件地服从多数人做出的决定。但是,“一把手”又有与其他班子成员不同的职责。正如新邵、宁远等县委的同志说的,“一把手”不能当“家长”,但要当好“班长”。“一把手”应有高瞻远瞩的眼光,一往无前的勇气,通盘筹划的能力,海纳百川的胸怀,能给一班人以正确的引导,在决策中发挥主心骨作用。

5、要继承我们党决策中的好传统,也要进行决策民主化的创新

尽管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曾发生过决策的失误,但决策工作的主流是好的。在多数情况下,特别是从遵义会议到建国初这一时期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决策过程中较好地坚持了民主集中原则和群众路线。许多地方党委在过去的决策中也有不少好的经验。不少同志说,过去我们党在决策中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的好传统、好经验不能丢,而要结合新的形势继承和创造性地运用。但是,现在的历史条件和过去比有了很大的不同,决策从内容到形式、从原则到方法都需要创新。一些同志认为,现在,决策主体不但要熟悉省情市情县情,而且要了解国情和世情,上情下情都熟,内情外情都知,才能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建立在全面掌握分析实情的基础上。在决策的方式和手段上,要努力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创新决策民主化的形式,包括创新决策信息采集、分析、综合等技术手段,利用网络、市民论坛、公民听证、专家咨询等形式。从而实现决策形式和手段的与时俱进,这是保证决策科学化的重要条件。

四、完善决策制度是实现决策科学化的有力保证

从一定意义上讲,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要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不仅要增强决策主体的民主意识和科学精神,而且要建立起一套相关的制度包括实体性制度和程序性制度。决策制度是科学精神和民主原则在行为规范上的体现,同时又是实现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的有力保证。

1、建立健全社情民意反映制度

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畅通和拓展了解社情民意渠道,这是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必然要求。邵阳市委在动员全市干部开展“论民情、解民难、帮民富、保民安”的“四民”活动中,建立起了“走出去热心服务,迎进来热情问计,经常性热线联系”的“三热”工作机制,聘请2万多名民情联络员起经常性下情上达和上情下达的作用,初步建立了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建立科学完善的社会民意反映制度,是决策制度建设的首要任务。

2、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

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必须透明公开,通过本地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示,让群众家喻户晓。公示时间选择在决策项目提出后,或初步决策方案做出后,也可在几个环节上都有不同形式的公示。还可举行听证会,让有关人员特别是社会贤达进行咨询,发表见解。调查中了解到,目前社会听证制度一般尚未建立起来,社会公示在蓝山县等地方已开始实行。建立起社会公示制和社会听证制,不仅便于了解民意和集中民智,还能使群众是否公认真正成为决策的标准。

3、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

专家所具有的专业知识,是深化人们对决策规律认识的重要智力资源。郴州市建立了专家咨询委员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出台了重要决策事项专家论证办法,比较好地发挥了专家在决策中的“外脑”作用。但在一些地方,决策中请专家咨询和论证的工作,还做得很不够,没有坚持谋断分设,仍凭领导者的个人智慧拍板。调查中感到,专家咨询有个对专家资质的认知问题,决策项目和咨询专家的专业对接问题,借助专家“外脑”和降低决策成本问题等。这些都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形成比较科学的专家咨询制度。一些地方党委的同志认为要重视发挥当地土专家的作用,还呼吁建立起常设性、专业性的社会咨询机构,出台相应的办法,这些看法和建议值得重视。

4、建立健全决策论证和评估制度

调研中发现,地方党委决策总的来说比过去开放多了,但一些地方的封闭性问题仍然值得重视。在这些地方,决策前缺乏全面的科学论证,决策中缺乏实事求是的评估,决策后缺乏有效的督促和落实措施,使党委议事和决策过程置于封闭半封闭的状态下,因此失去决策的民主性基础和科学性保障,也难免导致滥用权力和决策失误。有鉴于此,必须逐步建立健全决策论证机制和评估机制,参照基本建设工程的做法,对党委决策这一系统工程进行必不可少和周密、科学的可行性论证,进行投入产出的效益评估,以期取得决策社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5、建立健全决策责任制、监督制和决策失误追究制度

建立起这方面的制度,是对主体决策行为一种有力的约束。调研中感到,目前地方党委基本上尚无这方面的专门制度。郴州市委出台的《郴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暂行规定》涉及了决策者的责任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的内容,这是一个进步,如能将这方面的内容分离出来成为专门的制度,就更清晰明了和便于操作。一些同志反映,党委决策作为集团决策,决策责任的区分难度较大。我们认为,通过认真调查研究,这个问题是可以解决的。一些同志还反映,对决策的监督应是全过程的,不能只在事后进行,事后虽然要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解决,更要注意把监督关口前移,做好事前监督,避免错误决策的出台。许多同志呼吁,如果出现决策失误,绝不能让损失全由国家“买单”,而责任人一走了之,甚至易地提拔。必须尽快建立起决策失误追究制,毫不留情地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6、建立健全党委和其他决策主体的职能分工及沟通协商制度

在一个地方,并存着若干决策主体,除党委外,最重要的还有人大、政府,政协作为参政议政的组织,在决策中也起着重要的作用。在一个时期,一些地方曾出现“党委挥手,人大举手,政府动手,政协拍手”的现象。这种现象必须防止和避免。毛泽东早就告诫过,我们党不能重复国民党“以党治国”的错误。我们应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用制度规范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的职能,同时建立起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之间重大事项的协商沟通制度。做到分工但不分家,合作而不混淆,以形成一个地方决策系统的整体最佳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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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一步加强党小组建设实施方案(精)八

今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委党组的精心指导下,办公室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现将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x.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办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自觉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持定期深入基层调研,积极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x.完善制度,扎实构建拒腐防变的保障机制。

一是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机关接待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以制度来约束、规范党员干部职工的行为。使党风廉政建设有章可循,有效地预防和杜绝干部职工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加强了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二是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述廉制度、会议制度、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等,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程序,不断推进党内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

x.加强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和理论水平。

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和不定期学习,以会代学等机会,组织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开展对《党章》、《廉政准则》、《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有关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和增强其拒腐防变的能力。

利用正反典型进行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一些违法违纪文件,集中观看了相关警示教育片和焦裕禄等先进事迹电影,组织党员深入开展讨论,通过两个典型教育,从中吸取深刻教训,感受榜样力量,形成鲜明对比,起到了震撼心灵的教育效果。

(三)转变工作作风,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x.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结合文明单位创建,我们紧紧围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进企业活动,以点带面,推动了全部廉政文化建设的整体发展。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为主线,统筹推进廉政工作。广泛宣传社会各方面的善行义举,开展身边的好人、最美x人、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积极培树推出一批创新创业、敬业奉献、诚信友善、廉洁奉公等典型。

x.加强反腐倡廉理论的学习。

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纳入学习的主要内容,认真学习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的重要意义。

x.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

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对台工作总体部署,发挥利用好对台优势。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会议、重大安排、重大活动、效能建设、政风行风建设以及专项治理等进行系统学习。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

x.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

办领导班子成员自觉执行《廉政准则》及各项纪律规定,认真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述职述廉时主动报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监督。认真开展会员卡清退,做到零持有、零报告。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九项规定”、区委 “十项规定”有关要求,从严从紧抓好公务活动,杜绝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现象的发生。

最新进一步加强党小组建设实施方案(精)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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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山东财政学院   刘翠萍
▲ 本文是作者负责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扩大农民消费问题研究”(项目编号04bjy049)部分研究成果之一

内容摘要:要扩大我国农村居民的消费,不断提高农民的物质和文化消费水平,就必须提供农村市场适销对路的产品。多年来,我国农村市场产品供求结构不合理,适销对路产品少,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民消费需求的实现和农民消费的不断扩大。本文在分析论述了我国农村市场产品供应中存在的问题基础上,重点从六个方面提出了改进和完善农村市场产品供应的对策。
关键词:农村市场 产品供应 问题 对策

统计资料显示,我国近10年来农村人口的消费额一直低于城镇居民消费。目前农村的消费品零售总额只占全国的38.9%,县以下只占26%。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农民的购买力较低外,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农村市场产品供求结构的严重失调。
多年来,大部分工商企业只注重购买力较高的城镇居民,不注意研究农村居民的需求及其发展变化,根据有关机构调查,全国著名的消费品生产企业,只有10%左右对农村市场进行过系统调查,致使相当一部分工业品在农村市场货不对路,农民需要的产品在市场上买不到,工商企业提供的产品农民买不起或不愿买。
这种供求矛盾严重抑制了农民消费的扩大,因此说,为农村市场提供适销对路的产品,并注意培育农民消费的新热点,是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农民消费的根本。

农村市场产品供应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农村市场与城市市场一样,各类货源充裕,商品琳琅满目,但由于供应农村的产品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致使我国农村居民的消费持续低迷。当前,农村市场产品供应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产品的价格超出农民的购买力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村的人均收入有了较大的增长,已由1978年的133元增加到2004年的2936元。但从总体上看,这种收入水平还是比较低的(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到3.3:1),由于农民收入较低,因而其购买行为较之城市居民更加谨慎,购买时常常货比三家,分厘必争,对许多产品决定是否购买价格往往是首先考虑的因素。据中国家电课题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购买家电时,关注价格的人数高达83.4%。就我国农村居民收入水平而言,质优价廉的产品才是适合他们的。然而现在销往农村的消费品很多都是包装精美、功能先进、价格高昂,一瓶洗发水要几十元,一件衬衫要上百元,一双皮鞋也要一二百元,这样的价格农民是承受不起的。同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连年上升,也大大超过了农民收入增长的幅度。
家电产品功能华而不实
目前家电市场的现实是:一方面厂家的生产能力大量闲置,城镇市场竞争激烈,另一方面农村市场相对平淡,产品迟迟难以进入农家。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许多产品的功能华而不实,家电价格居高不下。据专家分析,1988年城镇居民家电消费热潮降温之后,我国家电企业本应积极转变思路,通过引进和开发新技术,增加新功能、新品种以提高档次,适应城镇居民家电升级换代的需要;同时更应以农村市场为目标,通过批量生产功能简单实用的家电,大幅度降低产品价格,占领农村市场。然而我国不少家电企业却不约而同地竟相开发新品种,增加新功能,许多新功能对农民来说是华而不实、难以派上用场的,但是它们的存在却使家电的价格“高高在上”,令农民望而却步。
工业品不适合农村的使用条件
众所周知,许多工业产品的正常使用和功能的实现依赖一定的条件,如家用电器的使用离不开稳定而充足的电源,农用车的功能发挥离不开平整宽阔的乡间公路。如果缺乏必要的使用条件,这些产品便无法正常使用,其功能也难以充分发挥。然而当前农村市场上销售的这类产品,其设计多以城市的使用条件为基础,不符合农村的基础设施现状。
当前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还相当落后,无论数量上还是质量上与城市相比都差距悬殊,有相当一部分农村地区电力不足、电压不稳、不通自来水、缺少差转台、道路狭窄、路况较差、配套设施不健全,且使用费昂贵。这样的使用条件常常使农民陷入“买得起却用不起或无法用”的窘境,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农村居民的消费需求,降低了他们购买的积极性。
部分产品使用操作过于复杂
目前,不少现代化家庭生活用品的科技含量都较高,功能也较多,要正确而熟练地使用它们必须具备必要的基础知识,而且还要花费一定的精力去学习和掌握。而我国农民的整体文化水平较低,要正确掌握和熟练运用各种产品的使用操作方法对他们而言还颇有些难度。而许多厂家在进行产品设计时,却脱离了广大农民的客观现实。
例如,目前市场上出售的许多电视机、录像机、vcd,其功能键都标的是英文,对绝大多数农村消费者来说,对功能键无法识别也就无法正确使用。一些农民也正是因为对自己能够牢固掌握和熟练运用家用电器的复杂操作技能缺乏信心,所以对现代化的家庭生活用品望而生畏。也有不少农民对自己花高价钱买回家的现代化家庭生活用品,只使用少数几个易操作的常用功能,而将大量其它复杂的高智能功能长期闲置。售后维修人员也反映,一半以上商品的故障是因消费者操作不当造成的。
销售服务的滞后
产品的销售服务是整体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农村市场中,这一点却被企业忽略了。首先表现在企业缺乏必要的产品宣传和介绍等售前引导,使本来就缺乏消费知识的农民对现代化产品的消费无所适从,不知该买什么、怎么买、怎样用。其次,送货上门、免费安装、定期回访等售后服务往往以城区为界,农民购买产品享受不到此类服务。最后,许多生产企业没有在农村建立维修服务体系,即使有也多设在县乡镇所在地(甚至县城也没有维修服务点)。
同时,维修人员普遍素质较低、无证上岗,维修技术差、设备简陋,服务范围狭窄,服务能力有限,而且收费很高。甚至部分维修点只是私人代修点,一个人代修好几家企业的产品,根本不是专业网点。农民购买的商品一旦出现故障,进城维修十分不便,往往要往返几十里,甚至上百里,跑了路,花了钱,还不一定修得好。
假冒伪劣产品充斥
由于许多大中型企业在指导思想上重城市轻农村,拱手将农村市场让给了一些中小型企业和个体企业,而小型企业和个体企业大都技术力量不足,缺乏人才,管理不科学,产品质量难以保证。更有一部分不法工商企业借农村市场尚不完善之机,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坑农害民。近年来,我国加大了打假力度,也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这些打假活动基本上都是在城市中进行的,且主要集中于流通领域。由于没有彻底消灭造假售假,使得大部分假冒伪劣产品流向了农村。有关资料显示,目前90%以上的过期和假冒伪劣药品流入了县级以下的农村市场。
当今农村市场不仅日用消费品假冒伪劣泛滥,更为严重的是大量的假冒伪劣生产资料致使许多农民一年的血汗付诸东流,农民对假冒伪劣产品深恶痛绝,却防不胜防。假冒伪劣商品长期大量地流入农村市场,不仅侵害了广大农民的利益,而且还严重地打击了农民的消费信心和消费热情。为了避免上当受骗,他们有钱不敢花,这恐怕是农民的购买力不足之外制约农民消费最主要的因素之一。
款式过时品种单调
从农村消费的层次来看,虽然目前多数农村居民需要经济实惠的中低档产品,但并非不讲求花色和款式。如今的农民虽然生活水平还不算高,但他们的消费观念和消费结构也在不断地优化,不少农民特别青年农民正向城市化生活方式靠拢。但是工商企业往往忽视这块市场,只把农村市场当成城市市场积压商品的销售地。虽然城乡居民在消费时间上存在着阶段性,在商品种类、性能等方面存在着差异性,但并不等于说在城市质次价高的商品在农村就有销路,在城市一些冷、次、呆、背的商品在农村同样也难以找到市场。
另外,工商企业供应农村市场的产品远不如城市市场丰富,远不能适应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和消费层次分化的现实,满足不了各层次农民对消费品和生产资料多样化的需求。
农资的生产和开发滞后
从整体上看,农资的生产发展明显滞后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步伐,无论总量还是品种结构都难以满足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高速增长的需要,农民反应比较强烈的是:小拖买不到,适用的农用车买不到,尿素买不到,塑料簿膜不是缺货就是规格不全,良种、良苗以及适合家庭和乡镇企业经营需要的各种机械设备更是缺乏。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正处于关键时期,农业的深度开发,农业的产业化和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都要求提供更优良的种子、化肥、农药、薄膜等生产资料,提供更先进的农副产品加工和存贮设备,提供更先进更安全的农业生产和运输机械,但是市场上这些方面的新型产品太少,且价格抬高,难以满足农民的需要。

改善农村市场产品供应的对策建议

当前农村市场产品供应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不仅制约了农村居民消费需求的实现,也极大地妨碍了工商企业自身的发展。工商企业要想在满足和扩大农民消费的同时摆脱目前的被动局面,就必须改善对农村市场的产品供应,为农村市场提供适销对路的产品。为此,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切实把握农村居民的需求
农村居民的需求是企业开拓农村市场的出发点,只有以农民的需求为导向,才能生产出适合农村销售的产品。而企业要了解农村居民的需求,唯有投入力量,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通过科学的农村市场调研,摸清农民需求水平和需求结构及其发展变化趋势,把握不同农民的需求差异。
从整体上看,当前农村居民的购买力还比较弱,农民的需求差异明显,东中西部三大地带的需求水平和需求结构呈梯度递减,有些地区和农户生活消费已跨入小康乃至富裕的大门,有些地区和农户却连温饱问题还未解决或刚过上温饱有余的生活,因而他们产品需求的重点大不相同。今后,农村居民的需求水平和需求结构将继续提高和完善,即将进入一个新阶段,按照最近几年的发展态势,一些地区农民的购买力将进入“千元级”阶段,少数发达地区将进入“万元级”阶段,需求结构也将更加合理,特别是消费结构将面临质的飞跃,将有越来越多的农民摆脱生存模式,进入享受模式和发展模式。
开发适销对路产品
要改善农村市场的产品供应,扩大农民的消费,生产企业首先应当立足于农民的现实需求,加强适销产品的开发。根据我国目前大多数地区农民的消费水平、消费结构和消费环境,当前农村居民需求的产品主要是一些价格低廉、功能实用、操作简单、经久耐用、适应性强的日用品、家电、农资等,为此,企业应当在降低价格、简化功能、方便操作、增加耐用性和适用性等方面下功夫。
对大部分农民来说价格是影响其购买力实现的首要因素,因此,工商企业应当在保证产品质量和实用性的前提下,通过扩大规模,加强管理,简化功能和包装,降低成本和销售价格,使产品做到物美价廉;农村电力不足,电压不稳,家电产品应具备较高的断电保护和电压波动承受力;自行车、摩托车、农用车等农用交通运输工具应以载重能力强、马力大、轮胎坚固耐磨为重点;销往山区和丘陵地区的农业生产机械,应具备轻便、简单、灵活、耐用、多用途的特征。
总之,生产供应到农村市场的产品,从外观设计到产品性能,都要考虑农村适用、农民会用既要经久耐用,又要操作简单方便。
有针对性地适应农民需求差异
我国农村居民的收入在地区之间、农户之间都存在着明显的差距,这种差距决定了各地农民在需求层次、需求水平和需求重点上有很大的不同。为此,需要对农村市场进行细分,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供不同的产品。
当前,应把市场开拓的区域重点放在收入水平较高、购买欲望较强的东部沿海地区和需求增长较快的中部地区,放在收入较高且居住较为集中的小城镇和小集镇;应当把市场开拓的商品重点放在需求和开发潜力较大的耐用消费品、农用生产资料和建筑材料上;为东部地区和其他收入较高的家庭,提供换代家电产品、时尚化的名牌服装、绿色健康食品、新型建材用品和先进的农用生产资料;为中部地区和其他收入中等家庭,提供质量较高、方便实用的中高档耐用消费品和生产资料;为西部地区及其他收入较低的家庭,提供价格低廉、适用性强的低档生活必需品和农用生产资料。
调整农村市场工业产品结构
企业要想使自己提供给农村市场的产品始终适销对路,不仅应当立足于农民的现实需求,而且应当顺应农民的需求发展趋势,不断调整产品结构。
根据农民的需求发展趋势,面向农村市场工业产品结构的调整方向主要有如下四个方面:农民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减轻劳动强度,增加家庭经营收入所需的农用生产资料,如高效肥料、良种、运输车、农产品加工设备、农业耕作机械、温室设备材料、节水灌溉器具、农业化工生产资料等;为开展文体娱乐活动和学习科技文化知识,以及提高生活质量所需的产品和服务,如家用电器、书报、医疗服务和医保用品等;为改善对外联络条件、获取更多信息,所需的产品和服务,如公交汽车、摩托车、电话、信息服务等;为改善居民住条件所需的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等。
工商联手完善营销服务
目前,农村市场营销服务体系不健全服务跟不上,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农民的需求,特别是影响了农民对一些科技含量较高产品和一些新型产品的消费,因此,工商联手完善营销服务是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农民消费的重要手段。
工商联手完善服务,首先应当在引导消费上下功夫,通过喜闻乐见的方式和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健康文明的消费观,引导农民正确处理生产与消费,积累与消费的关系,帮助和指导农民进行合理的消费;通过各种方式帮助农民了解商品知识、消费知识和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权益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对农民消费者要热情耐心,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现场演示,教会他们如何操作和使用所购产品。
同时,应加强售后服务工作,工商企业应积极创造条件,将维修技术力量进一步延伸到农村,大力加强对农村维修人员的培训,要做到产品销到哪里,售后服务就跟到哪里,建立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和购买风险。
促进农民消费结构优化
要扩大农民消费,不仅要提供适销对路的产品,满足农民现实的需求,而且还要善于引导消费,在农村形成新的消费热点,并对消费热点进行精心培育促其发展。根据对全国农户抽样调查和部分省市农调队调查的资料显示,目前农村消费结构正在全面升级优化,相当一部分农村消费者已开始涉足高层次的消费领域,农村新的消费热点已经出现,主要是农民的住房消费、教育消费、文化娱乐消费和交通通信消费等。
住房消费一直是解决了温饱以后农村居民消费的首要选择。随着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居住条件开始由量的增加向质的提高转变。为了使农民住房消费健康的发展,要加强对建材市场的规划和管理,以方便农民购买,降低建房成本,提高建房和装修的质量;加强农民房屋产权的管理,保护购房农民的权益。
教育消费是指农民用在自身或子女教育上的支出,这是用于满足农民发展需要的一项消费。
近年来,教育支出在农村居民消费总支出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成为农民消费结构变化的新亮点。虽然许多农民对教育消费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但根据目前我国农民的收入水平,许多家庭对过高的预期教育消费是无力支付的。面对农村教育消费的现实,要保护农民对教育消费的积极性,使农村教育消费成为现实,必须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在农村真正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大力发展农村的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
近年来,农村居民对文化消费的需求迅速地增长。要满足农民对文化的强烈需求,增加农民的文化消费,根据目前我国农村农民文化消费的状况,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增加文化产品的供应;提供农民文化消费的场所;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
发展农村通讯市场,增加农民的通讯消费,首先要提高农村固定电话的普及率并增加其业务。其次,还要进一步开拓农村移动电话(手机)市场。在手机市场营销策略上要做到保证质量,扩大网络覆盖;健全和完善农村手机服务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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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刘晓辰.西部农民消费出现新趋势.经济日报,2003
6.史晓菲,朱文君.农村消费层次开始升级.消费日报,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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