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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保护非物质遗产的建议集合简短(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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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保护非物质遗产的建议集合简短(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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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保护非物质遗产的建议集合简短一

《香庙镇关于创建升级文明县城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镇党 委会议研究决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xx年九月九日

抄送:文明办 档(二)

香庙镇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彬创文办发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我镇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创建文明县城作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和全面建设小康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来抓,与宣传推介紧密结合起来,与各行各业的相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各种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广大市民的文明程度,树 立良好形象。

二、创建目标

为了进一步努力把我县建成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化和文化繁荣、功能健全、生活方便,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省级文明县城。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在20xx年内达到省级文明县城验收标准。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更好地配合创建工作的要求,特成立领导工作小组:

组 长:路 宏(党委书记)

副主任:邓岗锋(镇长)

朱鹏发 (党委副书记)

成 员:何积辉(人大主席)

孙忠群(副镇长)

王 龙(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朱鹏发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事宜。

四、创建任务

(一)保护好基础设施,提升人民素质

1、完善我镇村等基础设施。围绕创建工作,做好道路的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目标,完善垃圾处理场、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厂、公共厕所、人行道、下水道、路灯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

2、加强保护文体设施。对于各村委会相衔接的广场应派专人做好花园锄草、保持路面整洁、保护好健身体才,一致不被遭到破坏。力争建设一点,连成一片。

5、加强集市管理,维护秩序,拓展农民贸易空间,拉大框架。

(二)打造“服务型政府”,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l、加强干部理论学习与教育。

2、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3、坚持政务公开,规范政务行为,搞好政务建设,机关依法行政,党政机关勤政高效。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建立健全政府部门承诺的监督制度,促进政府部门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

4、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提高群众对党政机关工作、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

(三)创建“平安香庙”,优化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搞好法律援助与服务工作。

2、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有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权益。

3、降低虐待、不赡养老人案件发生率,以及家庭暴力投诉率和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投诉率,建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

络,维护老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4、加强基层党团组织建设。

5、促进基层民主发展,抓好社区居委会的民主建设与管理。

6、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开展“扫黑除恶”等社会丑恶现象,提高群众安全感。认真解决各种社会矛盾。

(四)加强环保工作,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1、做好废弃物处理工作,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得到提高。

2、加强对路旁树木的管理,确保空气污染指数下降。

(五)以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创建文明县城工作

1、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创建工作有明确的目标、计划和保障措施。

2、落实文明创建责任制,明确责任,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3、创建工作氛围浓厚,文明家庭、文明创建进农家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与和谐创建工作扎实。

4、建立完善的评选、考核、奖励制度,精神文明建设绩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

六、保障措施

(一)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切实加强领导。各村委会应成立由党支部书记亲自挂帅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班子。

(二)实行目标管理制度。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用责任状的形式,将任务逐一分解落实。明确工作标准、时间要求和落实措施,层层分解目标,切实落实到人。要通过目标管理,统一创建工作步伐,确保各项创建工作协调发展,真正形成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实行领导包块制度。为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力度,调动全民参与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将我镇划分为19个创建工作责任区,由包片领导和包村干部共同负责,保障其环境卫生清洁,综合秩序良好。

(五)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创建工作不力,影响全县创建工作整体效果和整体进度的村和相应的包片领导、包村干部给预处理。

有关保护非物质遗产的建议集合简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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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行医及售药广告中号称“专治”骨质增生者不乏其人。一些患者也认为骨质增生必定会引起颈、肩、腰、肢疼痛和麻木等症状。一旦x线摄片发现有骨质增生,便背上了思想包袱,四处寻医找药。所谓“祖传秘方”和其他药物,有时仅可能缓解某些症状。其实,增生的骨刺是绝对消不掉的,也不会缩小。
国外学者曾作了4253例尸体解剖,发现50岁以上的男性、60岁以上的女性,约90%都存在脊椎骨质增生。国内学者也进行了足跟痛病因学调查,发现足跟痛和跟骨骨刺没有明显关系。跟骨骨刺的发生率和年龄有显著关系。60岁以后骨刺发生率高达82.35%。这些研究证实了骨质增生是一种自然的衰老现象。从一定意义上讲,骨质增生还是人体的一种适应性或保护性的生理反应,对维持人体力的平衡有一定的作用。随着年龄的增长,人在30岁后椎体间的椎间盘逐渐脱水、退变,因而椎间隙就变窄,脊柱就显得不够稳定。腰椎骨质增生的出现可使脊椎之间的接触面积增大,减少每一单位面积上所承受的应力,增强了脊柱的稳定性。所以,在大多情况下,骨质增生不是病,更不需要治疗。解决这类骨质增生需要等待“返老还童”的时代到来。
我们在临床上发现:有些患者疼痛和麻木的症状十分严重,但x线片上并没有骨质增生发现;而有些骨质增生者并不一定有疼痛症状。即使有疼痛症状。其疼痛部位不一定是骨质增生部位。骨质增生的程度与疼痛症状也并不成正比。疼痛可受气候、活动等因素的影响而时轻时重,甚至自愈;而骨质增生是不可能在疼痛时增大、在症状减轻时变小或消失的。此外,采用针灸、理疗、按摩、中西药物等治疗措施后,尽管症状得到明显改善,但骨质增生依然存在。这些也说明了骨质增生与颈、腰、肢痛及足跟痛没有明显关系。一纺织女工左足跟痛半年,左足摄片发现有跟骨骨刺。经治疗症状改善,但摄片复查骨刺依然存在。于是病人背上了思想包袱,总认为自己病没好,到处求治。专家会诊时嘱其双足摄侧位片。结果双足跟均见骨刺,右足(不痛侧)更明显。专家据此给病人解释,足跟骨刺不是跟骨痛的病因。病人思想过虑顿消,愉快地上班了。另一位49岁的女工程师,剧烈头痛半月余,各种治疗无效。一医生嘱其摄颈椎x线片,发现颈椎多节有骨质增生存在,于是就诊断为颈椎病。行按摩牵引等治疗无效。直到死亡前一天才确诊为直肠癌颅脑转移。因此,有些疾病千万不能只凭片子就下诊断!
当然,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在极少数情况下,脊椎后缘或椎间孔部位的显著的骨质增生,有时也会对脊髓或神经根产生刺激和压迫,从而产生疼痛和麻术等症状。此时根据病人的症状、体征和发病部位,可分别诊断为“颈椎病”或“腰椎管狭窄症”。骨质增生是不能做为疾病的诊断名称的。在脊椎创伤、结核性或化脓性炎症、肿瘤等病理情况下,脊椎也会产生骨质增生。此时仍然不能以“骨质增生”做为诊断名称,而应当根据发生病损的原因诊断为脊椎骨折、脊柱结核、化脓性脊柱炎、脊椎肿瘤等。这样有利于针对真正的病因采取有效的治疗手段。

(编辑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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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保护非物质遗产的建议集合简短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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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化遗产包括以实物形态呈现的物质文化遗产以及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长期生产实践与杰出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与精神象征。其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其独特的传承性、活态性、社会性为我国传统习俗的传承、民族认同的形成、和谐社会的构建、文化大国的树立做出了突出贡献。但是,由于非遗本身存在的口头性、多元性、变异性等弱势,加之外来文化的入侵与冲击,许多优秀的非遗正在逐渐没落甚至处于濒危的边缘,迫切需要得到系统、完善的抢救与保护。在影响文化遗产保护的诸多因素中,资金不足是长期掣肘,因此,政府应当牵头发挥公共财政的作用优化非遗保护,以此推进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代代相传,源远流长。本文以我国非遗大省之一的山西省为例,对其非遗保护过程中的公共财政支持进行研究。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共财政;山西省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7517(2018)11-0231-02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世代相传、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说、表演艺术、风俗、礼仪、节庆、传统手工技能以及相关器物和依托场所,如民间戏曲、民间口头文学、民间舞蹈、民间手工技艺、体育竞技活动、传统医药等。非遗是人类智慧与创造力的集中展现,相对保留着文化的原生状态,代表着某一特定地域的文化特征,是对当地人民特有的行为、艺术、民俗和物质生活的浓缩与传承。在华夏文明大地上,山西省作为我国“地上文物第一省”,文化资源种类繁多,文化遗产数量庞大,非遗保护工作位列全国第一方阵,因此,政府一直致力于加强公共财政支持来优化非遗的保护与开发。

1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现状

山西省是我国重要的历史文化大省,是华夏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其悠久的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沉淀和孕育出了具有山西省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广大民众中流传较广,深受人们的喜爱。目前,我省进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名录的项目有116项,确定项目保护单位168个,位列全国第三;进入省级非遗代表性名录的项目有537项,市级项目1534项,县级项目4010项。现有6322位四级非遗传承人,包括國家级代表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50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815人,市级传承人1855人,县级传承人3502人。其中,晋剧、清徐老陈醋酿制技艺、平遥推光漆器技艺、牛郎织女传说、翼城花鼓、五台山佛乐、皮影戏、山西面食、形意拳、傅山养生健身术、寒食节、洪洞大槐树根祖文化、民间社火、晋祠庙会、山西居民砖雕艺术等是五批项目中的重要代表,也是山西省的文化符号。但是由于非遗本身的无形性、口头性、变异性,以及现代文明的冲击与外来文化的入侵,加之发展过程中管理与保护工作的不到位,导致目前在非遗的传承与保护方面有很多不足,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文化遗产被破坏的情况,部分文化遗产没有得到及时抢救,以至出现了文化遗产流失现象[1]。同时,非遗传承人数量不足,传统手工艺人严重短缺。

2公共财政支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成果,也能够促进山西省的经济发展,非遗项目的运行本身能够带来多种相关产业如餐饮、住宿、交通、旅游服务业的发展,从而能够有效带动我省财政收入的显著增加。同时,非遗的充分发展能够发挥促进就业的功能,文化相关产业的繁荣会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素质与当地居民的涵养,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与社会价值。此外,非遗的传承与保护工作是山西省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文明的象征,由于非遗具有不可替代性与不可再生性,只有在对其进行抢救性保护与技术性修复的过程中充分结合每一非遗项目的具体运行情况,并对其提供相应的财政资金支持,才有助于推动文化的多样性发展,维护文化的生态平衡,增强人民的文化认同,从而促进山西省文化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祖国文化事业的繁荣昌盛[2]。

3加强公共财政支持优化非遗保护的策略分析

在非遗的保护工作中,政府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财政资金的支持是文化事业发展与传承的保障,为此需要政府加大对非遗保护的资金扶持力度。

3.1加大中央财政拨款与地方财政资金的支持

鉴于我省丰富的非遗资源,传承与保护工作的开展需要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国家已经制定了非遗保护相应的中央财政政策,对具有大量非遗的省份实行财政上的倾斜。目前我省非遗保护工作位列全国第一方阵,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之下应当结合地方财力的发展,将其与事权相匹配,由此加大对非遗的有效资金投入,对中央的财政拨款进行充分利用,坚持地方财政与中央财政共同承担的原则。

3.2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

山西省在非遗的保护工作中可以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充分利用社会机构与个人捐款等筹资形式,对于提供资金的单位与个人给予嘉奖,由此充分激励社会各方力量对非遗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同时,在公共财政资金的投入上可以采用文化遗产彩票这一形式,这是一种比较新型的文化资金筹措方式,虽然我省是具有悠久历史文化的大省,但是在有限的资金下进行大量非遗的抢救、修复与保护工作仍具有较大的难度,通过文化遗产彩票的发行能够有效缓解其财力上的不足。此外,目前我省在非遗项目自营收入上的来源主要有购物、餐饮与门票收入等,这是较为传统而保守的文化遗产工作收入,为此可以积极开发知识性与专业技术性服务,相关非遗单位结合自身的经营情况与已有的财政资金安排相应的保护工作,通过适当的经营活动的开展来为非遗保护提供多样化经济来源[3]。

3.3成立并合理利用非遗专项保护资金

非遗保护工作的开展一直是国家高度重视的文化战略问题,在中央财政体系中已成立了针对非遗的专项财务资金。山西省具有大量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国家非遗的重点保护省份,随着十九大的召开与“十三五”规划建设,文化遗产专项保护资金也在逐渐增加,山西省对此积极响应,为非遗保护工作的开展设置专项资金[4]。政府应当对全省非遗进行严密而细致的地毯式普查,充分了解高价值项目、高潜力项目、传承人紧缺项目,并在此基础上合理利用专项资金,积极建立非遗传习所、展示馆,大力培养新生代手工艺人才,给予活态文化传承人以项目补贴和一定的生活保障。

3.4从财政资金上体现出对非遗保护工作的倾斜性

山西省在大量非遗保护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应具有一定的倾斜性,即结合非遗项目的生存与发展状况进行有倾斜性地分配,对于损害较大、名存实亡、濒临消失的项目及其所在地区进行重点扶持,如“九大套”“背铁棍”“捡烂碳”“劳动号子”“卖烧土”等难以吸引民众兴趣的传统技艺与面临失传逐渐淡出群众文化生活的表演形式,加大对其资金投入力度。非遗保护工作在实际开展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很多非遗项目所在位置都处于比较贫困的农村地区,由此增加了其保护工作开展的难度,应当将这一因素充分考虑在内。因此可以针对非遗项目充分判断其保护过程中的风险,并绘制不同地区的风险图,在保护經费的运用上有针对性地进行适度倾斜。

3.5加强保护与产业开发的结合

通过产业化发展,促使非遗得到最大价值的利用,能够使非遗不断发扬光大,生命力更加旺盛。面对现实、着眼未来,山西省积极探索非遗保护工作与产业开发相结合的路子。一是借助传统节假、“文化遗产日”,把一些可供企业和民众传承、开发的民间工艺和表演项目集中起来加以展演、展示。近年来,全省组织多项民间工艺产品和非遗项目到外省市的文博会加以展演,这种实物展示、现场表演的形式,不仅使全国观众感受到山西省非遗独特、深厚的文化魅力,提高了民众参与保护的自觉性,更增强了项目传承人的发展信心。在春节、元宵节期间,山西省古老的背棍、秧歌、剪纸、刺绣、文化庙会等民间传统文化,开始探索市场经营、商业运作的新路子,花灯营销、背铁棍表演、卧虎山文化庙会每年收益达数百万元。二是将非遗的发掘、保护与发展旅游业相结合,将晋祠庙会、水母娘娘的传说、《西游记》在娄烦的民间传说等项目融入风景旅游,增添了景区的人文色彩,提升了景区的品位。三是有计划地建立保护、开发非遗的产业基地,使之成为文化产业的经济增长点。目前已有“老陈醋传统酿造工艺”“郭杜林月饼制作工艺”“六味斋酱肉系列”等一批“中华老字号”列为非遗产业开发基地。同时鼓励其他“中华老字号”企业积极申报,将其优先列入省级非遗保护名录,并申报国家级非遗名录。

4结束语

山西省高度重视非遗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的管理职能,加强对非遗保护的财政投入,努力拓宽文化遗产的发展路径,对山西省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做出了巨大贡献。随着非遗保护和开发工作的不断完善,政府应该更多地承担起文化建设的推动者、指导者和保障者的职能,走文化建设产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道路,健全山西省非遗保护和发展的制度机制,敦促其合理化、有序性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忠宝.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方法研究——以山西省为例[j].沈阳:图书馆学刊,2015(9):33-35.

[2]张伟豪.政府管理视角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以山西省太原市为例[j]. 离石:吕梁学院学报,2017,7(1):26-29.

[3]周茜.图书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和实践——以山西省图书馆为例[j]. 北京:中国中医药图书情报杂志,2017,41(6):31-34.

[4]赵四东,杨永春,钟源,等.城市文化发展绩效量化评价模型构建及其实证——以山西省为例[c].昆明:多元与包容——2012中国城市规划年会.2012:163-171

[5]张迪.山西襄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探究——以襄垣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馆为例[j].齐齐哈尔:青年文学家,2015(36):169-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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