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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企业业务员年度工作计划范文(精)(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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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企业业务员年度工作计划范文(精)(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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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我们的工作与生活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今后更好的发展,写一份计划,为接下来的学习做准备吧!优秀的计划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计划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2023年企业业务员年度工作计划范文(精)一

2.继续加大业务工作力度,努力适应市场的变化发展需要,积极学习、积累和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编制标书的水平和能力,力求更多的中标工程业务。

3.进一步明晰、健全和完善业务工作流程和岗职,尤其是工程管理方面的工作流程需抓紧审定。

4.材料试验室继续抓紧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确保早日通过计量认证,进一步拓展试验业务,扩大业务规模。

5.继续加大财务、合同履约、工程管理、印章使用及各类跨部门工作组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风险意识管理,增强风险预见和防范能力。

6.继续做好人力资源调配、增员、储备等工作,加强业务学习、研讨和管理力度,加强企业文化生活和培训工作,组织员工业务、管理、法律、科技等多方面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有效提高员工管理、服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7.坚决贯彻市建委的开展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要求,开展对架子工、砖瓦工、抹灰工、钢筋工、木工、混凝土工等八个关键工种的职业资格培训,实行持证上岗,争取达标。做好并贯彻项目经理和建造师的过渡期培训计划,确保和增强公司业务资质和业务拓展后劲。

8.继续加大第三产业的工作力度,努力发展多种经营,谋求新的经济增长点。

20xx年,在总公司领导班子的带领下,通过我们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在建筑行业市场竞争激烈、众多同行企业效益滑坡、亏损甚至关闭的情况下,企业赢得了令人鼓舞的经营成果和可喜的荣誉业绩,呈现出稳步向前、蓬勃发展的光明前景。

20xx年,我们将顺应新形势的要求,与时俱进,进一步挖掘潜力,不断拓展市场生存发展的空间,不断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在探索奋进中走出企业创新之路,谱写出企业发展的崭新篇章!

2023年企业业务员年度工作计划范文(精)二

一、国家法律法规对于委托贷款业务合同相关规定

(一)借款合同都应缴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1988年8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号发布,根据20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2条第1款规定: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缴纳印花税。从上述规定来看,借款合同都应缴纳印花税。

(二)代理类合同不用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14条规定: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三)委托金融单位贷款的,金融单位和借款单位都需要缴纳印花税

国税发[1991]155号第6条规定:财政等部门的拨款改贷款签订的借款合同,凡直接与使用单位签订的,暂不贴花;凡委托金融单位贷款,金融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应按规定贴花。但此款专门针对财政等部门的委托贷款,不具有可扩展性。

二、地方法规对委托贷款业务征收印花税的相关规定

目前,仅部分地方对金融机构委托贷款是否缴纳印花税进行了明文规定。如《关于本市金融系统办理的委托贷款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沪税地[1991]121号)中明确:经请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管理司同意,现对本市金融系统办理的委托贷款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是行使用的委托贷款合同(协议),均属金融机构与借款单位签订的借款凭证。根据国家税务局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第6条的规定,应当由银行和借款单位就各自所持的一份凭证贴花,其他签约人不贴花。

二是银行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委托贷款协议书,则应作为仅明确委托、代理关系的凭证,按照国家税务局国税发[1991]155号文第14条的规定,不属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三是本通知第1条、第2条从1991年10月1日起执行,原市税务局沪税地[1989]66号文第4条规定停止执行。

原市税务局沪税地[1989]66号文《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第4条规定:主管部门委托银行办理的借款业务,银行只收取手续费,并不承担借贷责任的委托贷款,可暂不贴花。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上海市地税对委托贷款合同由不征收印花税改为征收,而且明确规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需要缴纳,委托人不需要缴纳。但是此类文件只适用于当地,可以作为参考,并不能进行全国推广。

三、委托贷款业务缴纳印花税现状

(一)委托贷款合同签订形式

因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委托贷款业务必须有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三方,并有三方协议。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协议)主要有三种形式:

1.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委托贷款协议书》,然后受托人、借款人再根据协议书内容签订两方《委托贷款合同》。

2.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委托贷款协议书》,然后委托人、受托人、借款人再根据协议书内容签订三方《委托贷款合同》。

3.委托人、受托人、借款人三方直接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对于第一种情况,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的协议书属于委托代理合同,不用缴纳印花税,受托人与借款人签订两方《委托贷款合同》,符合国税发[1991]155号第6条规定,应缴纳印花税。

对于第二种情况,同上所述,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签订代理协议不用缴纳印花税,下面重点对三方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进行分析。

(二)三方《委托贷款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分析

委托人、银行与借款人三方签订协议,由于该协议规定了委托的内容同时又规定了借款的内容,那么合同既明确了委托、代理关系,又约定了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等贷款信息。根据合同实质所载事项,明确委托、代理关系合同双方不用缴纳印花税,约定贷款金额、利率等信息的合同双方应缴纳印花税。但委托贷款实质是民间借贷,银行只是作为受托人,收取业务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借款合同的范围为: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所以委托贷款三方合同中,银行作为受托人,在协议签订形式上满足印花税缴纳范围,而实质上银行不在印花税缴纳范围,只是起代理作用。但是从沪税地[1991]121号文规定上看,税务部门在征收印花税过程中,更注重委托贷款合同签订形式缴纳范围。按照此文规定,三方委托贷款合同中,银行和借款人均应按照贷款金额全额缴纳印花税,委托方不用贴花。

(三)现状分析

目前,各家金融机构对三方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大部分未缴纳印花税。比较特殊的是,对于个人公积金委托贷款,有些金融机构的做法是由担保方缴纳印花税,然而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8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由此可见,参与签订合同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不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无需就所参与签订的合同贴花。此种做法显然是不合适的。

存在上述现象的原因在于,当地税务部门未进行明文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也未明确,存在盲点。

四、风险分析及建议

从上述来看,三方委托贷款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法律法规未明文规定需要缴纳印花税,而个别地方税务部门对此规定也不明晰,如果不缴纳,不能确定是否会形成纳税风险。因此,建议金融机构携带三方委托贷款合同到主管税务机关咨询,取得明确的答复,办理委托贷款业务时依法纳税。

2023年企业业务员年度工作计划范文(精)三

签订合同人: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正式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工作与管理悉按甲方有关制度办理。

二、乙方职务为 。

三、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 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四、乙方之工作职责:负责管理、维护开拓甲方指定的部门人员( )医疗用品、耗材、仪器设备、保健器材、耗材批发、诊断器材业务。包括对部门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分派、人事调任等权力。

五、乙方之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8小时,每周 个工作日,并享有各种节假日。

六、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并按比例为乙方投保。

七、乙方之工作报酬:

(一)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的工资待遇定为 ,并可享受公司规定的其它待遇和奖励。

(二)甲方与从事业务销售人员另议提成事宜其协议另订。

八、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于次月 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 日或数日发放。

九、甲方聘乙方暂定 月,即从 至 止。

十、甲方因业务萎缩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合同终止时,甲方增发半月工资。

十一、乙方因工作表现、业务能力不佳或违反公司制度和有关协议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雇乙方,且不增发工资。

十二、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离任时按有关制度办理手续。但甲方不予增发半月工资。

十三、甲乙双方签定了提成协议的业务人员离职时按“业务提成协议”离职条款办理。

十四、乙方不论何种原因离开公司,自离职后2年内不得在湛江地区进入与蛟龙公司相关、相同行业或企业;也不得从事在蛟龙公司任职期间相同的工作;更不能利用原有蛟龙公司客户资源进行相同的商业活动,如有违反,须支付违约金 元。

十四、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业已获得公司制度一本,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项规定。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章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再协商签订。

十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职 称: 户口所在地址:

通信方式:

年月日:

2023年企业业务员年度工作计划范文(精)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聘用乙方担任兼职网络信息宣传顾问一事达成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聘用岗位及职责

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的兼职网络信息宣传顾问,负责公司的产品宣传单页的平面设计、公号的设计及推广、企业网站设计推广及维护等。

二、聘用期及工作时间

聘胜时间总计为期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开始起算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双方协商重新签订。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弹性工作时间,但需保持通讯畅通。甲方提前三天召集乙方开会,乙方无特殊原因,须按时出席。

三、聘用报酬及工作费用、社会保险

乙方的报酬为每月的月薪____________元,由甲方在次月的15日前支付。

鉴于乙方是兼职工作的原因,甲方不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四、保密责任

乙方兼职期间的保密义务,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乙方在兼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该按照损失的大小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经双方签盖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甲方当地法院进行申诉。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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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企业业务员年度工作计划范文(精)(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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